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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鴻茅藥酒,幾多“皮裡春秋”
http://www.CRNTT.com   2018-04-18 16:45:02


  近期,鴻茅藥酒因為一場“詭異”的跨省抓捕身處輿論漩渦。4月16日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事件作出回應:要求內蒙古責成鴻茅藥酒就虛假廣告問題作出解釋;已經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曹雪芹老先生早就熬過一碗萬年老雞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此詩用來作為時下火熱的鴻茅藥酒事件的總結陳詞,也非常妥帖——“跨省追捕”的故事,本是路人皆知的醉翁之意,沒成想卻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酒。

  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但是,內蒙古食藥監管理局作為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准部門,卻一路為鴻茅藥酒廣告“開綠燈”。

  10年違法路沒人管,一朝小吐槽被拘捕。這樣的反差,起碼不是地方法治生態的榮光。說“鴻茅藥酒是毒藥”當然有放大誇張的嫌疑,但民事領域能解決的問題,為何使用刑事手段介入?這種急吼吼的姿態,傳遞的究竟是怎樣的“個案公平”?

  鴻茅藥酒是酒還是藥?估計很多人也是直到2018年4月13日,才恍然驚覺這款有事沒事喝兩口的“保健品”是一種非處方藥。有幾個數字,挺耐人尋味:2016年,鴻茅藥酒在電視廣告投放額前十名中排名第一。而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MI)的數據,2016年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在電視廣告中的投放額為150億元。這些熟悉的操作,與前段時間處在風口浪尖的莎普愛思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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