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長假剛過,人們在享受歡樂祥和的假日生活的同時,也對熱門景區和城市的人山人海、汽車長龍的經歷表示了無奈。
產生這種現象的根源是現行的休假安排,使旅游供給設施的常年相對穩定性與“黃金周”旅游需求的集中爆發性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
破解這個問題的關鍵則是改進國民休假的制度安排,改變目前用挪假方式,在全國統一放假時間把千軍萬馬趕上黃金周這7天。
鑒於20年來挪假式長假已成為一種慣性,也由於當前國民經濟和城市化現狀還不可能完全實行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現實可行的是在繼續實行挪假式長假的同時,用保障“黃金周”式休假的決心和措施,加大進推廣帶薪休假的力度,使更多的職工群體能自主安排休假時間,錯開全民休假時段,逐步緩解“黃金周”式假期閘湧式的休閑旅游的狀況。
十多年來,已有約半數的職工實現了不同程度的帶薪休假權。與英法等國用了80年才普及了帶薪休假相比,是一個不小的進步。未來,我們要進一步細化帶薪休假的實施群體與辦法,其中,國營、外資和品牌民營等企事業單位是推行帶薪休假制度的重點。
目前,中小民營企業職工占城鎮就業總人口的大多數,2億多的農民工與流動就業人員,他們是實行帶薪休假的難點。農民工與流動就業人員主要休假訴求是每年有1到2次的探親假。針對他們的實際狀況,我們可以制定可行的探親休假實施辦法,在時空上疏散與分流他們的探親訪友與其他職工的休閑旅游潮。
而推廣帶薪休假制度的關鍵是依法采取強制性措施與激勵性措施相結合的手段,從法律、制度等層面保護勞動者的休假權益。在《勞動合同法》中應增加關於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款,列為與“五金一險”同樣重要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