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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遛狗規定”也應講點“狗性”
http://www.CRNTT.com   2018-11-08 21:37:12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居民養起了寵物,其中選擇養狗者,占據了最高比例。養狗自然需要遛狗,而通過網上檢索卻不難發現,這些年來,不少地方在制訂和推出規範養犬的規定時,往往會限定某段時間禁止遛犬。

  的確,養寵物也要講公德、守規則。眼下人們呼聲最集中的有兩點:狗要牽,屎要收。無論城市還是鄉鎮,養狗者若能較好地做到這兩點,人們對其的擾民怨言和投訴,就會減少許多。至於一些地方為顯示嚴格管理,著重強調白天時段禁止遛犬,看起來是很高的要求,實則矯枉過正,疏忽了狗狗的天性。

  為數衆多的寵物狗,雖然給城市管理帶來了一定壓力,卻也給市民大衆帶去了快樂,尤其是一些孤獨的老人,已將狗狗視為家庭成員。但狗狗們天性好動,是不會滿足於家中一點小小空間的。甚至,動物更渴望擁抱大自然,呼吸新鮮空氣。然而,很多主人常因為工作忙等原因,沒有多少時間帶狗狗們出去遛圈,這其實對狗狗的健康生長不利。所以,針對遛狗這件事,許多國家非但沒有什麼必須“早出晚歸”的規定,反而從“養狗資格”的角度,要求主人保證每天有足够時間帶狗出門去活動。

  在國外,“遛狗師”的職業之所以常見,就是因為那些國家的養狗規定中明確了“必須經常遛狗”。比如在意大利,狗主人如果連續三天不遛狗,將被處以最高達650美元的罰款;在德國,主人出門要帶上狗,不能單獨讓狗在家3小時以上,一天要遛3次,每次不能低於1小時。有的主人實在不方便帶狗狗出門,請遛狗師來幫忙就成了習慣性的選擇。由此而論,文山市的“最嚴遛狗規定”真該講點“狗性”,以尊重動物福利。

  有位網友說得在理,人類越來越文明,就越應當給動物適當的健康生長權利。城市裡“狗要牽,屎要收”理應成常態,但遛狗也應是常態,否則狗狗及其主人就會很鬱悶。顯然,要求狗狗“早出晚歸”,缺了些“與狗為善”的體諒與包容。畢竟,凡是家裡養了狗狗的居民,雙休日也好,空閑時也罷,都會想著享受一番“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樂趣。若是總有一條“嚴規”橫在那兒,難道要把狗狗培養成晝伏夜出的動物,改變其天性不成?(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司馬童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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