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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多首歌曲KTV下架倒逼版權保護
http://www.CRNTT.com   2018-11-09 20:27:33


  “6000多首歌從KTV下架?”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熱搜。該公告是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發布的,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實施,總共涉及6609部音樂電視作品,範圍之廣、力度之大在我國音像著作權保護領域還前所未有。

  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期,由於KTV經營者版權意識薄弱,卡拉OK行業成為侵犯著作權的重災區。近年來,隨著版權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向權利人支付版權使用費逐漸成為KTV行業的共識。尤其2008年音集協成立後,積極代表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權利人進行維權,終結了卡拉OK經營者多年以來的“免費午餐”。

  不過,仍有一些KTV經營者心存僥幸,繼續使用未經授權歌曲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前不久,著名創作歌手葉佳修針對海南16家KTV擅自使用自己的《外婆的澎湖灣》等44首歌曲提起訴訟,16家KTV被判賠24萬元。

  同時,少數經營者對於版權保護存在認知誤區,以為只要成為音集協的會員并繳納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就可以一勞永逸、高枕無憂。事實上,音集協只能代表自身的會員,以及受委托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會員,就所授權的作品發放許可,非音集協或音著協管理的作品并不在許可範圍內。對於這部分作品來說,如果未經權利人單獨授權,KTV使用依然構成侵權行為。

  此次公告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權利人均非音集協會員。這一舉措,是音集協依法行使著作權集體管理職責的體現,有助於從源頭杜絕版權侵權現象,加強音像作品著作權保護。對於KTV生產商和經營者來說,6000多首歌曲下架與其說是硬性要求,不如說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風險,敦促其自覺恪守法律,主動停止侵權。

  此外,主動要求KTV下架未授權歌曲,也充分展現了音集協作為音像權利人“娘家”的角色,有利於贏得廣大音像組織和音樂人的支持和信任。目前,我國共有KTV企業2萬多家,音像權利人維權全靠單打獨鬥顯然是不現實的。加入音集協的大家庭,對於音樂作品進行集體管理,既可以保障自身的著作財產權價值,又能讓自己的作品通過KTV廣為傳唱,可謂一舉兩得。(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張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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