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21時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發布通報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22時許,新城控股發布董事長變更公告,稱原董事長王振華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召開臨時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鬆任董事長。
今天,新城控股(601155.SH)、新城發展控股(01030.HK)、新城悅服務(01755.HK)開盤暴跌;下午收盤時分別下跌10%、10.57%和13.11%。但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注意到,此前7月1日、2日兩天,新城控股大宗交易頻現,7月3日上午,已有網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內提示散戶趕緊拋售股票。
在該事件中,信息公開“時間差”、是否存在股票內部交易、熟人作案“有償猥褻”等疑點引發公衆關注。
警情通報是否及時?
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并被刑拘的消息,最早由上海本地媒體於7月3日15時許報道,并被多家媒體轉載,迅速引發熱議。
7月3日21時,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2019年6月30日22時許,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并入住上海一酒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接報後,警方迅速開展工作,7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通報還稱,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目前,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經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已於7月1日下午到案,為何警方3日晚才發布通報?
一位公安機關內部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公安部曾就應對涉警輿情事件的工作出台過一些規定,其中2009年發布的《公安機關處置突發敏感案(事)件輿論引導工作規範》是指導各地公安機關處置輿情敏感案(事)件的最權威文件,但該文件對警情通報發布的具體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