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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痛”巨蟒峰,就該罰到痛
http://www.CRNTT.com   2020-05-21 22:53:33


李嘉/制 資料圖
  3名驢友要賠600萬!巨蟒峰損毀案的終審判決,再度引人關注。2017年4月15日,張某明等三人攜帶電鑽、岩釘、鐵錘等工具,在江西三清山巨蟒峰體內打入26枚膨脹螺栓釘,對地質遺跡點造成嚴重損毀。去年12月,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判處其中2人獲刑,并對3人作出600萬處罰,用於公共生態環境保護和修複。一審宣判後,三人提出上訴。5月18日,江西高院判決駁回三人上訴,維持原判。本案是全國首例故意損毀自然遺跡入刑的刑事案件,也是全國首例檢察機關針對損毀自然遺跡提起的生態破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對於3人被罰600萬元的終審判決,網友直呼處罰“有點剛”。

  處罰雖重卻無人同情,只因被告三人咎由自取。三清山是世界自然遺產地,巨蟒峰是矗立景區的標志性景觀。三人使用電鑽岩釘,對巨蟒峰造成不可修複的永久性傷害,必須依法嚴懲。有網友算了一筆賬:“打26枚釘子被罰600萬,合每打入一枚釘子就要賠23萬,這真是世界上最貴的釘子。”也許有人覺得,對個人罰款600萬元,是不是太重了。其實,罰得再重,也無法彌補自然遺跡遭受的損失;但只有頂格懲罰,罰痛加害者,才能形成強大的威懾力,重塑對自然遺跡的保護和尊重。

  這張巨額罰單,不僅是對三名被告的教訓,也是在喚醒整個社會對歷史遺存和生態環境的敬畏之心。在各個名勝古跡,游客亂塗亂刻、亂采亂摘等行為屢禁不止,與巨蟒峰案相比,雖情節輕重有別,但不文明性質相同。對所有破壞文物古跡者,都該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不僅要罰,而且要罰到痛。(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殷呈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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