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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江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
這可能是史上最貴的“釘子”了。
據媒體報道,5月18日,在三清山“巨蟒峰”上打釘攀岩的3人,終審被判賠600萬元修複環境。本案是全國首例故意損毀自然遺跡入刑的刑事案件,也是全國首例檢察機關針對損毀自然遺跡提起的生態破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一次打釘攀岩,得賠600萬元……三被告人入刑和被判賠償生態環境損失,無疑是對其所實施行為的否定評價,也是對破壞名勝古跡的警示。
如今,距離事發已過去三年多了。2017年4月15日,張某明、毛某明、張某三名被告人,攜帶電鑽、岩釘(即膨脹螺栓,不銹鋼材質)、鐵錘、繩索等工具到巨蟒峰底部,打釘攀岩,而後相繼分別攀爬到巨蟒峰頂部。三人被發現後,被帶到公安機關。經現場勘查,張某明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釘26個。經專家論證,三人的行為對“巨蟒峰”地質遺跡點造成了嚴重損毀。
每每複盤此事,都讓人心痛不已。當這26個釘子被釘入巨蟒峰身體時,想必當事人會生出些快感,但置於生態保護的框架下,這不啻為“破壞”。
大山無言,但真正愛山懂山的都知道,大山其實也有知覺。判罰的這600萬元是用來修複環境的,但很多時候,珍貴的遺產損毀了就損毀了,再多的錢也無法完全恢複。
5月18日是國際博物館日,5月19日是中國旅游日,文化和游客,就這樣連接在一起。這起案件宣判節點跟這兩個日子挨著,難免讓人將其跟文化資源保護結合起來審視。
這26顆釘子扎進了三清山,更是扎進了文化肌體,扎進了人們內心。現在攀岩這樣的個性化游玩體驗方式,并沒什麼不好,問題是,不少攀岩者或者說驢友的素質,跟不上自己的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