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三清山巨蟒峰損毀案再次警示 不守規矩須付出代價
http://www.CRNTT.com   2020-05-21 23:03:55


  僅為了拍攝視頻,獲取網友點擊量,張某明、毛某明、張某3人以電鑽鑽孔、打岩釘、掛繩索等破壞性方式攀爬位於世界自然遺產地三清山核心景區內的巨蟒峰,岩體損毀嚴重。2019年12月30日9時,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訴機關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的張某明、毛某明、張某故意損毀名勝古跡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明有期徒刑一年,毛某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張某免予刑事處罰,并對張某明、毛某明分別判處罰金十萬元和五萬元。9時40分,上饒中院再次開庭,對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訴被告張某明、毛某明、張某破壞生態民事公益訴訟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三被告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公告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并連帶賠償環境資源損失費600萬元,用於公共生態環境保護及修複。

生態是旅游發展的底綫

  近年來,游客故意損壞地質遺跡的事件時有發生。2017年4月份,張某明等3人采用在岩體上用電鑽鑽孔、釘入岩釘串聯繩索的方式,攀爬世界自然遺產、國家風景名勝區三清山三大核心景觀之一“巨蟒出山”,此事件令輿論瞬間嘩然,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這樣的攀爬行為對巨蟒峰地質遺跡點造成了嚴重損壞。事隔僅一月,2017年5月底,貴州一名男子在貴州潛龍洞景區內三腳踢斷了一根30厘米左右、萬年形成的鐘乳石。事件發生後,景區所在地鬆桃苗族自治縣會同鎮派出所對游客處以500元罰款。隨後,鬆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對破壞鐘乳石的游客追責,對其處以10日拘留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其客觀要件為,情節不屬嚴重即使有損毀行為,也不能構成本罪。如果不構成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只能定為不文明行為,按《風景名勝保護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至多處罰數百元,頂格僅萬餘元。

  由於存在對“情節嚴重”的定驗難題,在此之前,國內游客故意損壞地質遺跡點的案件,尚無一起成功判定構成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的案例。江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旅游)特聘專家曹國新說,在之前的庭審中,張某明等3人的辯護律師分別進行了無罪辯護和輕罪辯護,控辯爭議的焦點在於釘岩釘等行為是否會嚴重損壞岩體,以及損壞如何量化定驗的問題。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