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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化改革,不是簡單粗暴“漲電價”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8:04:17


  “市場煤、計劃電”,是此前全國十幾個省市拉閘限電的原因之一。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這次電力市場化改革意味著,“計劃電”將進一步隨著“市場煤”的行情,隨行就市。“計劃電”隨行就市有無必要?對居民和企業又會產生何種影響?其實,“市場煤”與“計劃電”價格不協調導致的弊端,終究要找一個化解辦法。因此有必要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步伐。

  事實上,在煤炭產業完成市場化改革以後,煤電實施價格雙軌制,結果是擋住了煤炭價格浮動對電價的衝擊,但電力的真實價格實現不了,導致電力企業動力不足。

  2005年我國開始啓動煤電聯動機制,煤企供應電力企業的煤炭實行低價的“重點合同煤價”,其餘煤炭供應價格實施市場價格。這導致當重點合同煤價低於市場價時,煤企會違約不賣給電力企業煤炭;重點合同煤價高於市場價時,發電企業又會棄約轉買市場煤。直到2013年“重點合同煤價”被取消。

  此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又經歷多次調整。目前的機制是,煤炭價格上下浮動不受限制,而電價則一直受限於上下浮動分別不超過10%、15%。弊端就是:當煤價大幅上升時,電價只能小幅調整,發電企業越發電就越虧損,所以今年出現火電設備大量閑置現象。對此,穩妥推動電力市場化,是化解煤電不協調問題的唯一途徑。

  民衆關心的是,改革後居民用電價格會不會上漲?答案是不會。國家發改委強調,改革實施後,居民、農業用戶、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既然電力市場化改革是方向,為何居民用電價格不變?這主要是因為,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更好保障民生,考慮到我國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仍較低,因此不能讓電成為“電老虎”。另一方面,2020年居民用電約占電力消費的15%,居民用電并非耗電大戶,拉高居民電價解決不了發電企業設備閑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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