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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建議書怎麼成了康師傅的廣告?
http://www.CRNTT.com   2022-04-21 19:07:27


  帶著文件賣面,康師傅老壇酸菜方便面重回超市貨架。央視3•15晚會曝光老壇酸菜方便面中使用的酸菜是“土坑酸菜”後,康師傅、統一等企業連夜致歉,不少超市於當晚下架了相關產品。最近,昆明部分超市的老壇酸菜方便面重回貨架,一起出現在貨架上的,還有嵩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3月23日出具的行政建議書以及相關質檢報告。

  看到這條新聞,大家都很關心。康師傅老壇酸菜面,質量到底有沒有保障,該不該讓它重回超市貨架?我相信,只要消費者還可以做選擇,并且市場上還有商品可選,老壇酸菜面想要重新贏得消費者信任,恐怕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消費者的憤怒并非不够理性,相反,會生氣的消費者,用腳投票的力量,才是最有效的質量監管。愛較真的消費者越多,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才會越多。

  但是作為一名律師,筆者認為更值得關注的是:康師傅帶著文件賣面的那份文件,也就是崇明縣市場監管局出具的行政建議書,怎麼就成了康師傅“自證清白”的官方背書?給康師傅提建議的政府職能部門,怎麼反而成了康師傅的免費代言人?所謂行政建議書,當然是行政機關給人提建議的文書,對象主要是其他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發現問題後,因為自己沒權管,所以建議別人管。

  現實中,給企業發建議書的相對較少,原因在於:如果發現企業違法違規,該罰就罰了;如果沒發現問題,一般也沒必要建議;只有發現企業有問題,尚未達到違法違規程度,才有建議的必要。可崇明縣市場監管局給康師傅的這份行政建議書,全文都在告知康師傅,檢查沒發現問題,最後來三點空洞建議——開展自檢自查、嚴把原料進貨關、加強對合作企業審查監管。這些建議幾乎對每個企業都適用,值得專門出一份行政建議書麼?

  很顯然,嵩明縣市場監管局是被康師傅給碰瓷了。該行政建議書已經完全背離了文書本意,被企業當成了對問題產品的官方背書,直接用於對外廣告宣傳。為什麼康師傅只挑嵩明縣市場監管局的文書,來替自己背書,作為對外廣告宣傳材料?大概因為它們手裡只有這麼一份,但凡有市級部門或者更高層級部門出具的文書,它們也不會專挑一個縣市監局的。

  這更說明,嵩明縣市場監管局法治意識不够,沒意識到自己出這份建議書有無必要,更沒意識到出這份建議書存在被企業濫用的可能。當然,如果該局出具這份建議書,本身就是企業公關的結果,那就另當別論了。之所以會有這種疑慮,是因為該行政建議書,行文方式確乎有些奇怪,名為建議書,實則檢查結果告知書,甚至是媒體曝光澄清書。

  根據我國《廣告法》,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康師傅將行政建議書用於廣告宣傳,替自身問題產品做質量背書,已涉嫌違法。這份行政建議書被企業濫用,相關部門不能坐視不管;針對該建議書緣何出具,背後是否另有隱情,該查更要嚴查。(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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