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民進黨的“家法”,因為微妙抽象的“黨內氣氛”,竟然是“初一十五不一樣”。
中國時報今天特稿指出,去年吳淑珍因捲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黨內陷入一片低潮,當時民進黨民意支持度急速下滑,中評會處置吳淑珍停權案時,還曾因過半中評委請假導致流會,但最後在高雄市長選舉壓力下,中評會趕在十一月底,十一位中評委全數到齊,處理吳淑珍的問題。
當時中評委主委高志鵬在會中直言:“今天一定要討論完此案才散會!”也有人在會中提出,現階段應以選舉為重,不該在敏感選舉時刻製造紛擾,或畫箭靶給敵人射;但黨章怎麼規定就該怎麼處理,不能因時間先後改變就有不同看法,也沒有貴族和平民之分。
由於開會前,各派系已經有了共識,最後通過吳淑珍遭停權一年半。吳淑珍從十一月初到被黨紀處份,時間不到一個月。
反觀游錫堃、呂秀蓮及陳唐山,特別費案九月被起訴,至今剛好一個月,黨中央從中常會到中執會,卻隻字未提;雖然當時碰到游錫堃請辭黨主席,又逢拱扁回任及全代會“正常國家決議文”決戰,但後來黨內紛爭逐漸平息,大家沉浸在一片祥和之際,三個“大頭”的黨紀處份,竟然有如“過眼雲煙”。
日前民進黨通過陳水扁回任黨主席案時,媒體曾私下與黨內高層談及呂、游、陳的處份案,當時黨內高層還笑著說:“此時是營造黨內團結得時刻,此話題不宜談論,以後再說!”
此外,“立委”薛凌、陳勝宏夫婦,因違反銀行法遭求刑九年,黨中央雖然移送廉政委員會,卻因為並非涉及貪瀆案件,此案在廉政委員會即胎死腹中,有如石沉大海,令人不禁感嘆,民進黨“家法”的“千變萬化”。 不知,民進黨這次處理中評會主席高志鵬,是否也會碰上“初一十五不一樣”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