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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在兵役服務網站設了一個台商子弟役男服務專區提供相關法規供台商查詢。(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7月1日電(記者 趙家麟)台灣男子有服兵役義務,因兩岸經貿交流頻繁,台南市政府最近接到不少台商詢問役男“緩徵”電話,將相關規定公告在市府網站,方便台商查詢。
兩岸經貿交流趨熱,台商子女教育、兵役問題也需要妥善安排處理。台南市政府示表示,最近就接獲不少台商自大陸地區打電話洽詢兒子在役齡前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的相關問題。
市府表示,依台灣現行法令規定,未服役之役男,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但若符合以下身分及條件者,就可申請赴大陸地區學校就學:
一、必須是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及其員工之子。
二、於屆滿16歲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陸地區,均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共同居住。
三、於屆滿16歲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陸地區就學,並於屆役齡後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的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
凡具備以上三項要件,始得準用台灣“役齡前出境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境”之規定。
依目前台灣的兵役法規定,僅限於“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台商及其員工之子”,前往大陸地區就讀。如父母係在大陸經商或上班,但公司未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者,或為外商投資之公司者,因與現行兵役法令規定不合,故不能至大陸地區學校合法就讀。
市府兵役服務網站已設了一個台商子弟役男服務專區提供相關訊息可供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