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建設海洋強國戰略目標,為我們進一步深化和研究中國海洋戰略提供了重要契機和政治保障,如何制訂和實施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頂層設計?
《東方早報》發表上海社科院中國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文章對此進行解讀。
概念及特征
中國海洋強國戰略是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符合中國的具體國情和實際。其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和平性。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成型和實施,堅守通過和平的方法和手段予以不斷地豐富和完善的原則。這符合時代發展的潮流和趨勢,符合中國倡導的新安全觀(互信、互利、平等、協作),也符合中國和平發展進程目標。
第二,互利性。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實施不以中國獲取最大海洋資源及利益為目的,應兼顧其他國家的合理訴求和關切,尋求適當的利益平衡,以確保互利、共贏原則的實現。
第三,合作性。海洋問題錯綜複雜,緊密關聯,單靠一個國家很難妥善地應對和處理,所以,在實現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進程中,應採取合作的方式推進實施。
第四,階段性。由於海洋問題複雜、敏感,尤其在海洋領土主權問題上相關國家一般很難作出妥協和讓步,所以,中國應堅守條件成熟時比較公平合理解決海洋問題的原則,不應在條件並不成熟的情形下,強行採取措施解決海洋問題爭議的立場和政策。
第五,安全性。中國在實施海洋強國的進程中,將會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國際海域的通道安全,包括派遣海軍參與實施海盜打擊行為,以確保國際社會使用海域的安全和海洋利益,尤其是航行和飛越自由安全。
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上述主要特征,完全符合中國一貫的主張和追求,也符合國際法包括《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等規範的原則和要求,應該容易被國際社會所接受,為此,進一步加大中國海洋強國戰略的宣傳就顯得特別重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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