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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略論海峽兩岸關係中的“情理法”問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12 00:31:39


政治互信是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的關鍵因素
  中評社╱題:略論海峽兩岸關係中的“情理法”問題 作者:李文藝(杭州),浙江大學台灣研究所博士後

  作者指出:兩岸間的政治互信是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的關鍵因素。兩岸互信不足的重要原因是雙方在認識和協調兩岸關係“情、理、法”的問題上還未形成高度一致,因而陷入雙方話語體系的錯位。本文概括論證了目前兩岸關係中情、理、法要素的重要性以及正確處理它們之間相互關係的現實路徑,從而為辨清兩岸關係的癥結,進一步夯實兩岸的互信基礎提出參考意見。

  海峽兩岸和平統一的基本方針是“一國兩制”。兩岸談判中就台灣的政治定位問題採取合情合理安排是“一國兩制”政策的重要內涵。早在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就已經明確提出,在解決台灣問題時,“尊重台灣的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方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同日,鄧小平在會晤美國訪客時也指出:“台灣的社會制度可以根據台灣的意志來決定”,“我們不會用強制的辦法來改變這個社會”。不久前,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會見台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時再次重申:“我們已經多次表示,願意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就兩岸政治問題同台灣方面進行平等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事實上,2008年台灣的中國國民黨重新上台後,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實現了歷史性突破,兩岸兩會恢復了事務性商談,兩岸經貿與文化交流得到了空前的發展。雖然兩岸關係的改善為台灣的發展創造了機遇,並且有利於亞太局勢的穩定,然而,在兩岸關係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時,兩岸之間長期懸而未決的問題凸顯出來,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兩岸關係步入“深水區”。這主要表現在,兩岸間的政治互信不足,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分歧仍然存在,兩岸政治定位的歧見制約了兩岸關係的深入推進。二是台灣一部分人挾美自重,當局堅持向美國購買武器,“經濟靠大陸,安全靠美國”的心態突出,美日等國也抓住台灣問題不放鬆,使其成為介入亞太事務的重要籌碼。三是島內在兩岸關係的前途問題上意見不一致,還有少數否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或是拖延兩岸一體化進程的政治勢力,“台獨”政治主張的社會基礎在短時期內尚難消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大勢所趨、利國利民的好事,而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了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落差,如何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創造更有利環境,進而推動兩岸和平統一進程?事物的情理法要素應該趨向一致,“不能捨情理而別為法也”,兩岸政治關係在協商構建的過程中,需要重視合情合理性。因而,筆者認為有必要從情理法關係的角度觀察兩岸關係中的結構性問題。

  何謂兩岸關係中的情、理、法

  1、兩岸關係中的“情”。兩岸關係中,“情”的重要內容當指感情和訴求,大陸與台灣本是一家情,兩岸同胞本是一家人,有著割不斷的親情、鄉情、血緣之情。不僅如此,兩岸同胞還有著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願望、共同利益,兩岸同根同源,有共同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從大方向上看,兩岸同胞間有巨大的認同感、歸宿感。這些根植於血脈的情感是任何力量都難以改變的,兩岸民眾的感情是構成兩岸間強大凝聚力的基礎。誠如習近平在會見吳伯雄時指出:“從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把握兩岸關係大局,最根本的、最核心的是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但是,兩岸之間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彼此間還存在認知上的差異和信任上的隔閡,這些區隔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當然不可能迅速消除。從歷史看,台灣歷經幾百年的移民社會變遷,正在形成以台灣為中心的新的祖居地認同;兩岸之間政治制度的長期不同,造成政治價值觀念的差異;台灣經受五十年日本殖民奴役和長時期專制統治,人民的悲情感和自主意識強等等。凡此種種,都是台灣民眾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殊情感。現實原因方面,國共內戰造成了大陸與台灣的政治對立,在雙方共同謀求以和平的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的過程中,不體察對方的實際狀況和政治訴求,無疑將使問題陷於無解的困境。所以,兩岸關係中的“情”既是指兩岸同胞的感情,也指兩岸關係的現實情勢,它是發展兩岸關係的前提和基礎。

  2、兩岸關係中的“理”。“理”是天道公理,是良知正義的結晶。從根本上說,理是指基於情感和理性形成的各方都應該遵守、得到普遍認可的道理,也可以說是處理兩岸關係的“原則”。兩岸都不希望以武力來解決矛盾,最好以和平協商的方式取得共識。沒有原則和規則就無法協商,原則是一切談判協商的底線。情感不能衝破理智,講的也是這個道理。台灣某些政治勢力裹脅一小部分的民意,誇大“台灣主體意識”,謀求台灣“獨立”,這種做法主要出於自身的政治目的,既沒有認真考慮過是否有利於台灣社會,更沒有認識到“台獨”將遭到絕大多數中國人,甚至是大多數台灣同胞的反對。當然,也不乏有人主張通過非和平的方式,不考慮任何代價一蹴而就地解決台灣問題。這兩種思維都是一廂情願的。兩岸以終止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以及簽訂和平協議為目標的政治談判不可避免地需要建立在互信、共識和原則基礎上,這一相互認可的基本原則就是兩岸關係中的“理”。如果失去這些原則,談判一定是隨意的、無方向的,當然鮮有成果。經過近幾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兩岸雙方正在形成越來越厚實的政治互信基礎,對於“一中框架”或者“一中架構”的原則已經有了更加明確的認知。

  3、兩岸關係中的“法”。“法”即由權力機構制訂的規則和制度。兩岸由於分治,各自形成了一套法律體系,包括“憲法”。兩岸就台灣的政治地位問題各有闡述,台灣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要旨,大陸基本上以《反分裂國家法》的論述為核心。“中華民國憲法”雖然規定其主權涵蓋大陸和台灣地區,但實際控制區限於台灣地區,對外聲稱“中華民國”的主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馬英九雖在各種場合宣稱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但也多次強調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固守“中華民國主權”。大陸為了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在國際上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為止在外交領域沒有承認“中華民國”的主權和統治權。大陸對台灣問題的定位清晰:兩岸尚未統一的狀況是中國內戰的結果,台灣問題的解決有待最終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的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所以,大陸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沒有主權上的意義,在國家統一前的治權是暫時性的,治權須在國家統一後運用新的法律方式加以認定。

  兩岸關係中情理法的關係

  1、情與理的關係。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解讀“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兩岸政治關係合情合理安排”時認為:“合情是照顧彼此關切,不搞強加於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礎,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實際上也是表明“合情”是順乎感情,“合理”是要合乎原則。就目前兩岸的認知看,在合情與合理性上雙方正在加緊磨合。島內民意而言,明確支持兩岸統一的人雖然不多,但是承認兩岸同屬一中,主張維持兩岸現狀的人佔有絕對優勢。所以,在關切台灣民眾的台灣意識、家鄉情結的基礎上,進一步尋求兩岸共同體認識,仍有拓展空間,可以更加有所作為。特別是在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當下,以擴大兩岸經貿文化交流為基礎,逐步實現兩岸經濟、社會、價值觀念的一體化是夯實兩岸民眾情感基礎的重要舉措,通過兩岸民眾情感訴求上的一致性來實現兩岸政治認知趨同,減輕了壓迫感,易於為各方面接受。當然,在兩岸加強交往的過程中,受影響的不僅是台灣民眾,也包括大陸同胞,通過瞭解台灣島內、兩岸形勢的複雜程度,也有助於大陸民眾理性認識民族利益,並且歷史的、客觀地看待兩岸關係發展的規律和方向。如此,也有利於緩和不理性的情緒,糾正社會上比較偏頗的認識,從而正向引導社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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