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從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獲悉,1月5日發佈擬試點開放大陸居民經台灣中轉的消息後,海協會同台灣海基會就有關事項進行了溝通。經雙方確認,台灣桃園機場對於轉機的大陸旅客將採取“不入境”、“不查驗”、“不蓋章”做法,同時台有關方面承諾改進完善桃園機場旅客休息及餐飲等設備設施、對航班延誤情況下滯留大陸旅客妥為安置、切實保障經台轉機大陸旅客權益。
新華社報道,鑒此,南昌、昆明、重慶三市自2月1日起開始受理大陸居民經台灣中轉業務。屆時,大陸居民在上述城市可持因私護照、前往第三地的簽證或入境許可證明(免簽除外)、赴第三地的登機牌或行程單,經台灣桃園機場進行不出機場的中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