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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王世堅涉誹謗洪智坤 一審判拘役50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4 16:23:17


  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台北市議員王世堅今年1月8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市府團隊有人向遠雄要求不當的巨額價金,答應遠雄協調大巨蛋一事”,影射幕後藏鏡人是時任市政顧問洪智坤,洪智坤認為王世堅未提事證即信口雌黃,摧毀他人格,自訴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宣判,王世堅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道,王世堅當時受訪時稱,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在法院庭訊時,在庭上供稱洪智坤收受遠雄高額價金,他因此質疑洪智坤就是幕後藏鏡人,向遠雄要好處,而洪離職的原因是否與他試圖收受遠雄好處的事情曝光有關。

  此案本月3日開庭辯論,王世堅自認沒犯罪,答辯說他與洪智坤沒有怨隙,市議員的職責本來就是監督官員,官員也應面對質疑說清楚,而非動輒以訴訟對付市議員,市議員沒有調查權,問政經常沒辦法提出百分之百的證據,洪當時在市政府是柯P1人之下、8萬公務員之上,掌大權而無責,更應接受嚴格檢驗,“我受訪時是說洪智坤向遠雄‘索賄’,沒說他‘收賄’,洪在告訴狀中的用詞錯誤”。

  王世堅說,他的消息來源告訴他, 洪智坤在大巨蛋爭議期間,曾私下提點遠雄人員“要多做公關”,不久洪智坤又向遠雄人員推薦某3個字的特定公關公司,王世堅因此認為他的質疑並非空穴來風。

  洪智坤結辯當天也親自到庭,他指控王世堅未提出任何事證,毫無根據且未經查證,就信口雌黃向媒體說他收受遠雄賄賂,顯然是故意且惡意,率性摧毀他的人格,“我不是因為憤怒而提告, 而是為了建立更理性的問政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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