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香港行政會議通過《國歌條例草案》
http://www.CRNTT.com   2019-01-09 10:02:33


圖:《國歌條例草案》將於本月提交立法會首讀
  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本月將提交立法會首讀。消息指,草案將列明行政長官、問責官員、行會成員以及立法會議員等公職人員宣誓前,都要有奏唱國歌環節。任何人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均屬違法,最高判監三年及罰款五萬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將舉行記者會,解釋草案內容。有建制派議員指出,若有議員在議會內外作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或要承擔政治和法律後果。

  《國歌法》前年10月1日起於全國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通過決定,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為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由特區政府通過本地立法實施。消息指,行政會議昨日會審議並拍板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本月內將提交至立法會首讀,草案和早前當局諮詢議員的內容一致,行會成員對條例草案內容沒有重大異議。

  堅決維護國歌尊嚴

  據了解,當局認為本地立法必須維持《國歌法》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充分體現《國歌法》的精神,明確維護國歌的尊嚴,令市民尊重國歌。當局又指,本地立法要兼顧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充分考慮香港實際情況,不會照抄全條法例,例如草案就建議由行政長官規定奏唱國歌的場合,並以附表形式載列。據悉,除國慶、回歸等重要節日慶典外,特首、行會成員、司法人員及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亦要奏唱國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建議修訂附表,加入應播放國歌的場合。

  《國歌條例草案》中有兩項條文涉及罰則,包括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五萬元罰款及監禁三年;國歌不得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一經定罪,可處五萬元罰款;國歌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公眾場所的背景音樂或行政長官規定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場合,一經定罪,可處五千元罰款。

  聶德權今開記者會詳述

  草案又建議,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奏唱禮儀。消息指,中小學已有相關教學指引,行之有效、可繼續沿用,本地立法不會給教育界增添負擔。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下午將舉行記者會,解釋草案內容。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