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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求才”待商榷,且慢複制推廣
http://www.CRNTT.com   2019-05-31 00:03:03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我們地方政府,深圳會代這類人才來補齊稅收……你100萬薪,本來要繳45萬的稅,現在只要繳15萬,你一下子多了30萬,家裡面的人很高興,所以你的日子也會更好過。”這兩天,深圳市副市長王立新的這段話在網上刷屏。網友驚呼:為了“搶人”,深圳真是拼了!

  紅網發表評論員吳睿鶇文章稱,此次深圳吸引人才“放大招”,距離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喊話“國際人才個稅高”,僅僅4天時間,深圳即出台的這項稅收優惠政策,被輿論稱作是“深圳速度”。

  文章稱,實際上,深圳市出台以稅求才的公共政策,是規定動作,並非自選動作,國家層面已經授權。今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儘管對於深圳市政府“免稅求才”的做法,絕大多數網友持贊同意見,甚至有論者認為,“免稅求才”應當在全國複制開來,但筆者覺得,“免稅求才”這種制度安排,值得商榷。

  一方面,不符合現行稅收法律。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作為一級政府,不但沒有權力擅自提高起徵點,也沒隨意退稅的權利。而按照深圳市吸引人才的制度設計,由市財政直接返還個稅,這與現行稅法嚴重相悖。

  與此同時,會破壞全國個稅制度生態。從現行個稅政策來講,國內各地徵收制度基本是一個步調。換句話講,不管是個稅起徵點,還是個稅免稅優惠,都是全國“一盤棋”。倘若一旦對高端人才免稅或退稅的口子一開,相信會有很多地方政府,會以更多的理由來借鑒效仿。可以想見的是,有關稅負不公的呼聲會更加響亮,給以後的個稅徵收製造更多的混亂和麻煩。

  更為重要的是,會嚴重損害社會公平。個稅作為調節分配的手段,其最為重要的功能是調節收入差距,有效縮小貧富不均。現在的問題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各群體間的馬太效應越來越明顯。在這種背景下,如果再給高收入階層以稅收政策之外的特殊照顧,這不僅不能體現稅負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更會戕害社會公平,影響社會和諧。

  當然,我們並不反對地方政府吸引人才,但是,不能因急求人才,而恣意出台與國家既有制度不符的政策。經驗告訴我們,吸引人才,最重要的有三條:一是創業機制和用人環境;二是人才配置合理,三是高級人才的權利保障。正如專家對深圳免稅求才的中肯評價:即便“港人港稅”能夠在短期內解決吸引外籍人才的問題,但最終還是應當回到提供足夠的住房便利、銀行貸款、專業機構等問題上。這意味著,免稅並非吸引人才的最佳選項,而且也會傷害公共政策,影響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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