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見過、體驗過地下室,很多商場也都建有地下停車場,一般也就兩三層。可是,你見過6層樓、18米高的地下室麼?
18米地下室可以做啥?第一層可以是個地下車庫。一般民宅的地下室也就一層。誰也想不到這層下面還有兩層。若幹年後地下2層和3層被發現,發現者會有成就感的。但打破腦袋你也不可能想到,第3層地下室下面還有3層!18米,每層3米,6層!可以寫小說了。
這不,北京還真就出現了這樣的離奇事兒。更要命的是,這地下室還沒挖好,反倒把一條街都給挖塌了。
按說,這麼大的工程,不可能平常一點兒動靜都沒有。據報道,周邊居民早就投訴舉報,但未能阻止施工進展;去年7月相關部門也對其進行相應處罰,但也沒阻止施工進展,直到現在出事了。如果不是搞出這麼大動靜,還真不知道這個違建最終命運如何?
其實,類似的地下地上違法建設不勝枚舉。好多次都是在人民群衆舉報聲浪中、有關部門的上門執法中,一層層地加高了,一層層地挖深了,最後形成一顆顆社區惡果、一塊塊城市毒瘤……
搞出這麼大動靜兒,房主連面都不肯露。據北京媒體報道,違建房主乃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寶俊,也是資產數十億的海熒集團董事長。難怪這麼有錢任性!
居民樓的違建,危害的是公衆安全。監管部門不能僅僅約談或者罰款了事,而是要及時執法,該出手時就出手。而像這種造成嚴重後果,導致4層居民樓坍塌、居民流離失所、道路塌陷、公交車甩站,危及社會公共安全的事情,司法機關是否應該考慮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呢?不讓違建蔓延,公衆就多了一份安全感。(來源:長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