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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5條:高新技術台企可減按15%稅率
http://www.CRNTT.com   2018-10-26 00:34:41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廳召開《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聞發布會。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徐夢溪)北京市23日發布《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措施規定,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措施指出,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的通知》要求,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新材料等領域,可以通過人才、資金、技術等形式,參與投資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要求的高端、智能、綠色製造企業,與在京註冊的大陸企業享受同等政策。

  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設在本市的研發中心經審核認定採購大陸設備,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並可享受企業所在區或科技園區所給予的支持政策。

  同時,措施鼓勵台商投資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業,土地出讓底價與大陸企業執行統一標準;鼓勵中關村示範區台資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按照當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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