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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杜蕾斯樓”還會遠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5-26 14:22:22  


 
  如果大學院系或大樓場館是以人名冠名,這比企業名稱冠名更為合理一些。因為人的姓名是永久存續的,它不會因商業而隨便更改。但即使如此,在命名的過程中,潮流性的做法也是降低其特殊性。比如MIT斯隆商學院,是以捐贈者Alfred Sloan名字命名,沃頓商學院以約瑟夫.沃頓的名字命名。沃頓和斯隆都是大衆性的姓,它並不是捐贈者的全名,這就增加了命名過程的泛指和持久性,就像邵逸夫先生喜歡將他所有捐助的樓館都稱之為“逸夫樓”,這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做法,因為用具體的人名來命名,就會損害民衆認知接受所喜歡的“泛指、穩固和模糊化”,而這有助於命名語詞的獨立和意義翻新。

  所以,“真維斯大樓”時間並不是說高校冠名商業化是不對的,而是命名上是欠妥的,我們認為,企業名稱不合適作為一個持久性的場館樓名。它的名稱太過於特定而具體,不具備“泛指、模糊”所帶來的語詞深遠感和中立性,它似乎是一種“洋化感覺的土漢字名”,就像“夢特嬌樓”一樣怪誕。真維斯是個好企業,但對於文化大學而言,它不是一個恰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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