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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解釋33%的平信丟在哪裡了

http://www.CRNTT.com   2012-04-12 14:02:03  


央視調查稱國內平信郵寄丟失率高達33%
  中評社北京4月12日訊/近日,央視進行一項調查:他們投遞了100封平信並跟蹤了這些信件的送達情況。結果顯示,只有67封信件順利到達目的地,另33封則沒了蹤影。照此看來,平信的丟失率已達到了33%。

  《東方早報》首席評論員魯寧今日在東方網撰文表示,僅憑33%的平信丟失率,我們就有理由批評郵政監管極不到位。請國家郵政局先解釋33%的平信“丟”在了哪裡,是為改進郵政監管的工作起點。全文內容如下:

  上月初,央視調查記者特意從北京寄發平信100封,收信人是遍布不同城市和鄉村的熟人。直到前天晚間《平信不“平”,平信不“信”!》在央視《新聞1+1》播出,收信人收到平信67封,沒收到33封,丟失率高達匪夷所思的33%!

  根據國內《郵政法》及《萬國郵政公約》,郵政公司無須就平信丟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而,本次“央視試驗”未收到平信的33名收信人只好自認倒黴,包括央視亦是有氣無處出。

  常識告訴我們,就是掛號信件、保價信件甚至於快遞信件,其投遞過程想做到萬無一失也是不可能的。如是,平信投遞過程出現一定比例的丟失率是情有可原的。

  問題是,凡事都得講個度。如果丟失率為5%,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丟失率再高出幾個百分點,寄(收)信人乃至整個輿論是會予以原諒的。當丟失率高達三分之一,甭說社會輿論不依不饒,只要郵政公司還有起碼的職業操守,恐怕也會有愧於“人民郵政”稱謂。

  凡事都得講規矩。平信投遞在國內的“自然丟失率”應該是多少我們查不到,如果有這一考核指標,請國家郵政局如實向社會公布,如果還沒有,監管部門當從速立規矩。

  郵遞人員私自丟棄、藏匿,包括將成麻袋的未投遞信件當廢紙變賣的醜聞時有耳聞,為此蹲大獄的郵遞員也非個別。33%的平信丟失率難免讓人不得不往“壞處”想,為“壞”而憤憤不平!

  還有,相對於平信的郵資,掛號信件、保價信件和快遞的郵資要高得多。這又讓人不得不想,平信丟失率如此之高,是否暗含有某種端不上桌面的利潤驅動在作怪,試圖以此變相迫使寄信人選擇掛號或保價方式寄信。

  毋庸諱言,中國大部分人口已進入信息化社會,以寫信方式來實現通信已廣泛地被電子郵件、網上聊天工具、手機、固話等現代方式所取代,仍用寫信來作為基本通信手段的民眾已大為減少。但我們要強調的是,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保護公民通信私密,是憲法斌於人民的基本人權。所以,確保平信丟失率框定於一個合理範圍,不只是服務質量問題,還是一個更根本的人權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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