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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風在文革後的平反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14-05-25 10:05:45  


《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一書,輯錄了《人民日報》1955年發表的批判胡風的文章,毛澤東親自作序。
 
  早在1949年以前,胡風的文藝思想就在理論界受到爭議。解放後,要求批評胡風文藝思想的呼聲漸高。以1952年舒蕪的自我檢討文章《從頭學習〈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為標誌,對胡風的批評上升到中央層面。時任中宣部副部長的胡喬木、周揚,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郭沫若、社科院文學研究所所長的何其芳等多位從政的文人都對胡風進行了激烈抨擊。一時間,批評胡風成了當時文人必須進行的一次“站隊”活動。

  1955年5月,由毛澤東親自作序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出版,標誌著胡風政治生命的終結。5月16日,胡風被捕,監禁三個月後轉入秦城監獄。直到1965年釋放之前,法院才正式對胡風做出判決,判處胡風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6年,由於已經服刑10年,其餘4年監外執行。

  兩年後,1967年,胡風再次在沒有任何罪名的情況下被四川省公安廳收監。1970年1月,被四川省革委會以“在毛主席像上寫反動詩詞”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不得上訴。(實際是寫在了報紙空隙處)③

1980 首次平反:恢復人身自由 保留歷史問題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央重新審查了胡風一案。1979年1月,胡風被釋放出獄。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發複查報告通知,對胡風予以平反。

  1980年的這次平反,是一次有限度的平反,只對“胡風反革命集團”成員的名譽做了恢復,對他們的文藝理論仍持批評態度。

  中共中央1980年第76號文件指出:“‘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是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

  與此同時,76號文件仍堅持胡風文藝思想是錯誤的:“胡風的文藝思想和主張有許多是錯誤的,是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和唯心主義世界觀的表現……胡風等少數同志的結合帶有小集團性質,進行過抵制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損害革命文藝界團結的宗派活動”。

  另外,胡風在1920年代擔任所謂“反動職務”,寫過“反共文章”,“進行反革命宣傳鼓動”等政治歷史“問題”都予以保留。④

  當年曾力主批判胡風的周揚,在文革後複出,仍然擔任文藝界領導人,並由他代表中央將這份文件傳達給胡風。對於文件中保留的論斷,胡風認為仍是對他莫須有的指責,因此未在文件上簽字。這份文件也是他生前見到的唯一一份平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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