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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曙光及相關責任人被交易所予以紀律處分
http://www.CRNTT.com   2023-02-27 11:40:30


  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據《證券日報》報導,因在信息披露、職責履行等方面存在多項違規行為,2月24日,ST曙光、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控人及相關責任人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給予紀律處分。同時,因未及時、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公司時任財務總監、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也被交易所予以監管警示。

  主要涉及五方面問題

  交易所披露的處分決定顯示,ST曙光及相關責任主體、相關責任人此次被處罰主要是在信息披露和相關責任人履職方面存在違規,共涉及五方面問題:一是未及時披露資產評估報告被撤回事項,未按規定披露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二是未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重大事項;三是公司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四是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履職不到位;五是公司交易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

  鑒於相關違規主體的違規事實和情節,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對ST曙光及其控股股東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汽車”)、實際控制人張秀根、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宮大、時任董事張宏亮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胡永恒、時任董事會秘書肖嘉寧予以通報批評。

  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時還披露了一份監管決定,因對ST曙光業績預告違規負有責任,決定對公司時任財務總監馬浩旗、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張芳卿予以監管警示。

  “ST曙光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諸多明顯缺陷,相關負責方應當積極整改,端正態度,樹立負責任的上市公司形象。”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隨著全面註冊制的實施,真實且及時的信息披露變得尤為重要,對於上市公司董監高而言,更要重視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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