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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須承擔起撥亂反正、重整朝綱的歷史責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5 22:46:59  


  作者:肖永國 北京 研究員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代表中國國民黨行使中國在台灣的政權,兩岸關係發展取得重大歷史進展。基於馬英九所處的特殊政治和社會環境、馬英九的政治認知和理念及馬英九選配的執政團隊,兩岸民眾更要看到馬英九執政台灣說必須面對的諸多風險、困難和問題,以及兩岸關係的發展過程中的政治隱憂。之所以會造成這些不利因素,除了國際環境的影響之外,更多的其實是台灣政治和社會的現實與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共同造成的。 

  馬英九是“人”而不是“神”就意味著馬英九有執政誤區,在面對執政困境和問題時,常常會感到執政能力的有限及執政資源的匱乏,免不了會因貽誤台灣的發展機遇而造成執政失誤等等。這也是天下的“國家”或地區的治理者,都會面臨的執政問題。這些執政問題既不是始於馬英九,當然也不會在馬英九執政時期終結。但是,做為由2300萬台灣地區的民眾票選出來的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馬英九理應在實踐中學習、反思、自省和成長。 

  做為台灣地區最高政治領導人,會有兩種政治前行的方式:或是象“鐘擺”一樣左右搖擺,或是象“秒鐘”一樣一步步前行不止。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只要始終抱有一顆廉潔自律、執政為民的平常心,都會度過四年或八年的任期。坐在台灣地區最高政治領導人的位置上,唯一的好處是能體會到時光如電的瞬息,當然其唯一的害處也是能蹉跎有限的權力時光。這既是“無知者”的幸福時光,也是“有志者”的崢嶸歲月。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的價值,並不是取決於其“位置”的本身,而是取決於當選者的“政治賦予”。所以,越是在馬英九政治迷茫或不知所措的時候,越是需要或呼喚外界或馬英九執政團隊給予這位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的“政治賦予”,這是對馬英九最大的政治鼓勵。馬英九的2009年,就需要這樣的一個時刻。 

  如果說李登輝、陳水扁之流是在做撕裂兩岸中國的政治聯繫、持續切割中國、製造意識形態掛帥的政治和族群內鬥的話,馬英九必須要承擔起“撥亂反正”、“重整朝綱”的歷史責任。這對於馬英九或其他任何一位台灣政治領導人而言,都不可能是一件輕鬆的執政任務。因為馬英九所面對的是其前任近20年的“執政折騰”的結局:國際折騰小了,周邊折騰掉了,兩岸折騰惱了,政治折騰倒了,社會折騰亂了,經濟折騰壞了,民心折騰散了。再加之馬英九初次執政,不得不面對台灣的內憂外患。所以,治理台灣必須講求戰略和策略,更需要注重戰術。 

  之所以要注重“戰略”,是因為台灣治理不可能立竿見影,只能循序漸進、“抓綱務本”。何謂台灣的“綱本”?非“台灣經濟”和“台灣民生”莫屬。這需要分階段的處理好台灣的治理問題。這就是策略問題。具體地說,可以把治理台灣分為三個階段: 

  1、 2008年至2011年要發展台灣經濟和促進台灣民生; 

  2、 2011年至2013年要促進台灣社會安定和化解社會族群對立; 

  3、 2013年至2016年要優化台灣政治生態和促進台灣政治互動; 

  這三個階段是依次遞進的關係。本文重點探討馬英九第一階段的執政工作。 

  充分考慮到台灣的政治和社會實際,及台灣民眾對馬英九政府的民意支持,以“工商業群體”、“社會弱勢群體”及“社區生活群體”的發展為執政指針,讓台灣民眾把時間和精力轉移到“發展台灣經濟”和“改善民眾生活”的基本面,這才是馬英九第一任期執政成敗的關鍵。同時,這也是瓦解政治反對勢力、穩定兩岸民心、鞏固台灣民意和充實台灣實力的根本所在。所以,“發展台灣經濟”和“改善民眾生活”才是治理台灣的“綱本”。任何其他方面的台灣治理層面,也都是以此為基礎予以實現和發展的。 

  為更好的實現“發展台灣經濟”和“改善民眾生活”,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執政工作: 

  一、創造適宜的台灣發展的外部環境; 

  “發展台灣經濟和民生”就要做好“國際關係”、“兩岸周邊”、“兩岸關係”的環境準備,制定適宜的台灣相關政策,使之積極服從和服務於“發展台灣經濟和民生”的執政中心。在環境準備方面,居於核心地位是“兩岸關係”。 

  1、積極處理“兩岸關係”; 

  在“兩岸關係”的處理上,以兩岸溝通、交流和交往為根本,維持積極的“兩岸現狀”為方向,實現循序漸進地發展兩岸關係、始終保持兩岸積極的發展態勢為目標。 

  2、妥善處理“國際關係”; 

  在“國際關係”方面,以穩定“台灣邦交國”和深化國際經濟聯繫為基礎,把兩岸的“外交休兵”和“國際合作”做為台灣國際交往的方向,共同維護民族、“國家”和民眾的切身利益為政治目標。 

  3、認真處理“兩岸周邊”; 

  在“兩岸周邊”方面,在兩岸共同維護民族和“國家”的根本核心利益的基礎上,拓展兩岸周邊經濟權益,發展台灣“睦鄰友好”的周邊關係。 

  二、制定穩妥的穩定台灣內部的治理方針; 

  在創造發展台灣適宜的外部環境的同時,要著力抓好台灣內部的政治和社會穩定。台灣內部的政治和社會穩定的實質是“恢復憲政制度”、“強化法律權威”、“注重輿論引導”、“提高執政能力”。“混亂”只會有利於“渾水摸魚”的“非奸即盜”的政治人物或在野黨,對台灣執政黨及執政當局有百害而無一益。 

  所以,在較長的一個時期內,保持台灣政治和社會穩定要比促進台灣政治和社會發展、創建和諧的台灣政治和社會關係重要的多,也現實的多。不僅外部環境要服從和服務於發展台灣經濟和民生,台灣島內的政治和社會環境,更應該以突出憲政體制、遵守法律制度和貫徹社會規範的方式創造有利於發展台灣經濟和民生的基礎環境和條件。 

  三、制定、落實和評估好各項台灣發展規劃; 

  第一任期最重要的內部治理就是需要“一個適宜的發展規劃”、“一批有執行能力的行政團隊”、“一套目標責任管理體系”。這三個方面,表面上都是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的政治權力,其實都離不開“和諧的兩岸關係”、“泛藍政治力量的支持”、“開放、精幹高效的智囊隊伍”及“有力的監督管理機制”。 

  長期以來,基於馬英九特殊的政治認知和政治判斷,有兩個核心問題處理的不好:一個是“兩岸政治互信”,另一個就是“泛藍政黨支持”。進一步也可以說是馬英九的政治基礎不符合當前的兩岸環境和條件,或者說馬英九的“政治敵我關係”處理的不好。儘管不是所有的東西都適合在台面上評斷,但是這兩大核心的部分內容是可以公開探討的。 

  (一)“兩岸政治互信”可以發揮的作用; 

  中國大陸的政治和社會體制固然在馬英九看來具有這樣或那樣的政治評價,但是也必須看到中國大陸的政治和社會體制是歷史形成並得到人民支持和尊重的,我們姑且不談該體制未來的改革和發展問題,從現實的角度上說,建立兩岸政治互信有利於發揮中國大陸政治和社會體制對台灣的幫助。具體地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於台灣平穩執政,創造兩岸和平發展的環境; 

  2、有利於台灣獲得中國大陸經濟支持; 

  3、有利於聯合維護主權、領土和其他權益; 

  4、有利於拓展台灣國際空間及維護台灣國際權益; 

  5、有利於兩岸經貿文化關係的發展; 

  對於馬英九的政治顧慮,兩岸還是在直接、善意地溝通、交流和交往的過程中,兩岸共同面對和解決的比較好。兩岸當前的領導人,不存在歷史恩怨,又沒有政治積怨,即便存在一些過往言論,只要本著“直接”和“善意”的態度和方式,沒有什麼是不能解決的。對於中國大陸而言,僅僅是希望通過循序漸進的方式推進兩岸關係不斷發展。中國大陸最大的顧忌是擔憂“兩岸政治對立”演變為“兩岸主權和領土衝突”。只要兩岸關係處於積極的發展態勢,至於什麼時候統一,中國大陸更多的是希望“排除干擾”和“順其自然”。只要台灣是中國人在中國的領土上治理,並能得到台灣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就是中國大陸最大的希望。至於選擇什麼樣的治理方式、治理體制等等,只要台灣民眾願意,中國大陸沒有干涉的必要。 

  (二)“泛藍政治支持”主要的政治職能; 

   台灣之所以出現“泛藍”,是中國國民黨歷史上發生的多次政治分裂導致的。所以,在獲得“泛藍”政治力量支持的前提下,帶領“泛藍”政治勢力,團結其他維護和發展民族和“國家”利益的政治力量,在順應和服務台灣人民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共同鞏固政權、發展民生、優化政治生態、實現連續執政等,都是台灣最高政治領導人應盡的政治義務。其中,在台灣島內,“泛藍”政治力量應該成為馬英九執政當局最堅實的政治基礎。沒有泛藍的政治支持,必然遭受其他政治黨派的攻擊,甚至瓦解。這樣的歷史教訓不能說不深刻。 

  “泛藍”政治力量的支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促進兩岸政治聯繫; 

  2、 密切與基層民眾的政治關係; 

  3、 匯集台灣民眾生存和發展需要; 

  4、 監督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 

  5、 激活基層黨務和社會服務組織; 

  6、 深化服務台灣民眾的社會深度; 

  7、 培養、選拔和推薦優秀的各種人才; 

  如果單純的把“泛藍”當做是只承擔競選職能的政治盟友,而不能在“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方面發揮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等綜合職能和作用,必然會為現在和未來的執政埋下禍患。就如同中國的漢字一樣,“一個中心”去思考或做事即為“忠”,“忠誠”的“忠”;“兩個中心”去思考和做事,表面上看似乎是一樣的,但是實際上卻是個“患”,“禍患”的“患”。之所以會由“忠心”變為“禍患”,只有一條,那就是多了一個“私心雜念”。而為什麼會有“私心雜念”呢?只有一個政治原因:“善善惡惡者亡”的道理。 

  當前台灣百廢待興,只會“愁”沒有“適才”“適用”的人才,怎麼會拒絕人才呢?所以,對於“泛藍”各種人才爭著做事情的本身是好事,問題是要有“需求”、“責任”、“目標”和“監督”的約束。只要能滿足和實現這四個條件的任何“泛藍”人才,都應該積極運用。即,只要各種“泛藍”人才能够根據黨的需要、政治的需要、政府的需要或經濟的需要、社會的需要等,具備完成“目標”的能力和達到願意接受“監督”的條件,都應該積極發揮或創造條件促進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相信以上幾個方面,只要馬英九執政當局在第一任期內能抓好這些工作,其他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這既是馬英九執政的當務之急,也是馬英九執政當局的長遠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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