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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林益世的狂妄 制度養貪誘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07 01:06:19  


特偵組6日借提林益世,再次偵訊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中央社圖
  中評社台北7月7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道)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囂張收賄,是台灣僅次於陳水扁家族,層級最高、情節最戲劇性的官員貪瀆案。外界普遍好奇,林益世何以這麼大膽,收賄、索賄完全不經過白手套?其實除了利慾熏心,更是制度驅使,民進黨執政時訂下這套養貪制度,讓“利委”就像蒼蠅看到腐肉。

  要探討林益世的狂妄,要先從制度看起,這次林案起源的中鋼脫硫渣(爐渣混拌料),每年供給量約35萬噸,2005年以前是採取公開招標的方案,後來應台協、大地亮及地勇三家下游業者聯合請求,改成5年合約制。從公開招標到5年長期合約制,引發林益世事件,成為焦點。

  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賄錄音帶中提及國民黨“立委”王進士。王進士日前向媒體澄清時指出,他是因李姓選民來找他,說公司很小拿不到中鋼下油廢料,他發文給中鋼,希望中鋼說明。中鋼“國會”連絡組和中聯環保組長向他說明,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爐渣處理已經由發包方式改成合約,合約到期前不能更改。

  上述說法印證了,2005年民進黨執政時,將爐渣處理由發包改成合約是很大的弊端。這項制度的改變,使爐渣處理變成憑關係私相授受。可議的是,國民黨執政後也沒有改過來。

  業界算出,中鋼脫硫渣每年35萬噸,每年商機約新台幣1.75-3.5億元,以10年合約來看,若行情好,從中獲利可達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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