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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香港政制改革須符基本法規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6 00:20:42  


 
  總之,香港的發展取決於北京及港人共同靠智慧來加以决定,民主要學習妥協,有妥協才有前進,改革必須漸進式,如果不能妥協,香港的民主將會原地踏步,反而會陷於更不好的局面,這實在不是大家所樂於見到的現象。職是之故,對於香港普選目標,筆者持樂觀正面的態度,希望能在兼顧現實條件下,避免人大常委會自我否定下不了台,同時在有限的時間,對於功能議席是否取消,能夠在尋求共識後再行决定,應該是比較妥當的作法,2012年是否能夠實行普選以及對於功能議席是否取消,在正反意見尚未經過充分討論,更細節性專業考量以尋得共識前,不宜倉促為之。

  泛民主派人士的心中更應該隨時謹記基本法規範,這才是法制精神,依據現行基本法並沒有賦予香港公投的權力,因此也不能以高度自治為由,實行公投合法化,更不能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因此香港沒有公投制度,五區總辭於法無據,實屬不智之舉,並且會帶來嚴重的政治後果與社會影響,使香港付出龐大的社會代價,雖然沒有公投,但可以透過由具有公信力的政府單位或民間團體實行大規模的民意調查來取代之,以探知民意趨向,實行開放式問卷,而非封閉式的選擇題,或許較能全面瞭解香港公民的心聲,因此香港民眾的主流心聲要顧,北京當局全面衡量的視角也必須要顧,當二者較趨一致時,就是香港民主發展最為切實可行的時刻,不同意見在任何社會中應該要被重視,被重視不見得要照做,以台灣經驗來看,民進黨的意見,國民黨並沒有忽視,但國民黨也不能照著民進黨的意思做,否則責任政治就不易釐清,執政與在野的責任歸屬也就更難判斷了,故從台灣的例子中,香港應該有所體悟才是,民主服從多數,在既有的法律體制中尋求合法性的改革,方為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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