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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9月23日電/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時代,為留住優秀人才,越來越多企業開始實施以人力資本為激勵對象的股權激勵機制。
在這一背景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進一步加大稅收優惠,降低企業和相關獲激勵者的稅負。
我國對股權激勵有何稅收政策?受益者稅負有何影響?技術入股今後如何徵稅?記者22日採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回應社會關切。
這些股權激勵方式 你不可不知
無論是企業高管,還是技術帶頭人,對能體現人才價值的各種股權激勵方式不可不知。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企業股權激勵始於20世紀90年代,直到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後才真正啟動。2006年我國披露股權激勵方案的上市公司只有44家,2015年增長到557家。國有非上市科技型企業自2009年起在中關村、東湖、張江、合蕪蚌等地區開展股權與分紅激勵試點,2014年底試點單位初步統計約230家。
2016年3月1日國家出台實施了《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即在上市公司和民營企業之外,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也將呈迅速擴大趨勢。
目前,我國股權激勵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股權出售、員工持股計劃等,此外還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方式。
現行四大優惠政策支持股權獎勵和技術入股
如此多的股權激勵方式,受益的企業高管和科研技術人員稅收上有何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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