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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遺”不是熱情加決心的賽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15 14:34:41  


  中評社香港10月15日電/《光明日報》報道,隨著“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和“中國丹霞”於7月31日、8月1日相繼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申遺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申遺熱”、“巨資申遺”等詞匯頻繁見諸報紙、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成為搜索頻率極高的熱門詞匯,更引發了關於申遺目的、意義和價值等的熱烈討論。作為一名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者,我希望借本文來澄清一些對“申遺”工作的認識誤區。

  我國自1985年加入《世界遺產公約》後,始終遵循公約的宗旨和要求,在公約確定的保護管理框架下,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發展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體系。目前已擁有40項世界遺產,僅次於意大利(45項)、西班牙(42項),穩穩占據世界第三位。

  在為成就斐然歡呼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中國世界遺產事業確實存在著一些“重申報輕管理”、管理力量相對薄弱的現象。公眾對“申遺熱”尤其是“巨資申遺”的質疑,促使我們更加深入地思考世界遺產申報和相關工作。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過去幾十年裡,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也面臨了世界很多國家經歷過的、因為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陣痛。一方面,很多記載了中華五千年燦爛文明的文化遺產急需得到起碼的尊重和愛護。文化遺產周邊的歷史空間逐步被現代建築蠶食,一些文化遺產甚至被迫讓位於城市發展,遭到無情拆除;另一方面,作為重要的文化資源,文化遺產急需成為社會全面發展的動力。很長一段時期,遺產所在的區域發展緩慢,當地民眾的生活環境和條件長期得不到改善。這些區域不僅失去了應有的榮譽和尊嚴,也失去了發展的活力,甚至逐步破敗成為城中村乃至垃圾場。各級政府和遺產所在地廣大民眾積極開展和擁護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正是希望通過發揮“申遺”積極的引導作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改善文化遺產及其周邊環境的保護狀況。

  《世界遺產公約》鼓勵各締約國申報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遺產,以實現集體保護全人類共同遺產的宗旨。我國作為一個遺產大國,應當積極申報世界遺產。這既是公約賦予締約國的權利和責任,也有利於遺產地在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框架下,借鑒和吸納國際遺產保護的先進理念和實踐經驗,提升自身的保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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