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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動力是背後“官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16 11:44:44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南京市白下區房產局副局長周必燦在任總指揮的多個拆遷工程中,大肆收受拆遷企業及其委托人員房產、汽車、現金等100餘萬元;繼任副局長楊三元上任一年,就收受賄賂數十萬元。南京市紀委近年查處150餘起“拆遷腐敗”案,“拆遷腐敗”呈現高發態勢(2011年12月11日半月談)。 

  2004年10月,南京市中央商場股份有限公司對兩部門拆遷,白下房地產拆遷公司副總陳軍制定虛假補償協議,套取補償款50餘萬元,並騙取4套經適房、騙購1套商品房。2004年11月,南京市房產經營第二分公司經理周必燦、沈小平和房產局動遷科長何俊、房改辦副主任聶虎等,製作1002平米商用房假《建築規劃許可證》,套得拆遷補償款623萬元。2006年,南京善偉實業公司負責人徐某提前得知白下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拆遷規劃,以低價購買園區內企業廠房,在數周搭起1萬平米違建。由於某些拆遷人員收受賄賂甚至同流合污,致使南京市白下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拆遷費用比原預算增加3.1億元。鼓樓區江東街道原清江村黨支書孟繁金等5村官騙取1700餘萬元拆遷補償款。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第一分局科長韓興根主動充當拆遷代言人,向多名拆遷工作人員行賄近200餘萬元,其本人也受賄100餘萬元。拆遷項目涉及資金運作量龐大,動輒數千萬數億元,為腐敗發生提供機會。每一拆遷環節背後都孕育巨大利益,為職務犯罪發生提供便捷條件。

  隨著城市建設進程加快,房屋拆遷成了一些人一夜暴富“機會”。在拆遷區域提前搭建違章建築,“收買”政府部門拆遷人員做“幫凶”,對違建不按違建認定,成為拆遷領域最突出腐敗現象。他們從村組社區幹部到國土局副局長上下一齊貪,這些貪得無厭官員上下勾結、環環造假,團夥作案、集體騙取巨額拆遷補償款分贓。他們掌握拆遷政策,熟悉具體情況和拆遷流程,在各環節逐一造假,任意提高拆遷補償標準,個人則從中漁利。為騙取巨額拆遷款他們沆瀣一氣,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這些是被查出來的問題,被掩蓋、被遮蔽沒有被查出來的更不知有多少?事實上一再出現的暴力強拆背後,社會矛盾突顯,不是老百姓們無理取鬧,而正是官員巧取豪奪激怒老百姓。可就這樣老百姓抗爭就犯法,上訪就進監獄! 

  無獨有偶:新疆烏魯木齊市沙區青峰路片區棚戶區改造拆遷辦原負責人龍某拆遷期間,為“房蟲”仵某、文某等收購拆遷房、倒賣安置房提供便利,先後收受賄賂60餘萬元。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政協原副主席徐某和沙區政協原黨組書記李某,也因涉嫌在棚戶區改造拆遷中受賄先後受審。實質這樣的現象又何止南京、烏魯木齊?全國類似現象很普遍! 

  長期以來,因為拆遷工程往往是政府成立臨時機構,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拆遷隊伍不穩定,拆遷領域缺乏有效規章制度,為腐敗提供權力尋租制度空間。拆遷補償彈性空間較大,因解決社會衝突而賦予過量自由裁量權,導致拆遷管理混亂,導致容易形成權力勾結和利益聯盟。
拆遷領域腐敗手段不斷翻新,作案範圍不斷擴大。案件的團夥性、關聯性和破壞性日益突出。由此,而產生的拆遷補償攀比,拆遷補償不公更是不斷引發激化社會矛盾重要因素。全國各地城市建設的拆遷中官員無不很賣力賣命運,他們既可從開發商業那裡獲得真金白銀,又可在政府拆遷補償中大撈特撈,一個個肥得流油,這也正是多少暴力拆遷的巨大動力!因此,嚴厲打擊拆遷領域權力犯罪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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