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典型案例指引確保統一
為統一法律適用,保證裁判質量,《意見》強調,在最高人民法院繼續全面推行“類案及關聯案件強制檢索”制度,要求承辦法官在辦理案件時,對已審結或者正在審理的類案與關聯案件進行全面檢索,並製作檢索報告。
同時,合議庭發現本院同類生效案件裁判規則存在重大差異的,應當報請庭長研究後將相關材料送交審判管理辦公室,啟動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各審判業務部門應當定期將具有指導價值的類案與關聯案件檢索報告、典型案例、專業法官會議紀要等文件整理後送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商相關業務部門審核認可後在最高人民法院內網“裁判規則指引”欄目公開,通過典型案例指引,確保法律適用的統一。
辦理流程
履行卷宗歸檔及使用等流程
根據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要求,《意見》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實際,豐富並細化了提交主審法官會議情形,規定了主審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的銜接機制,要求審判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合議庭必須執行;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裁判文書由合議庭根據審判委員會決議草擬並層報院庭長簽發,從而進一步發揮審判委員會和主審法官會議對於統一法律適用的監督指導作用。
此外,《意見》還對規範案件辦理流程作出了規定。一是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嚴格審限管理,建立審限管理長效機制,規範審限變更程序;二是強化案件質量評查,要求採取重點評查、專項評查和常規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將案件質量評查貫穿到審判執行各環節、全流程,進一步提升審判質量;三是嚴格結案標準,改進和加強送達工作,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四是嚴格履行卷宗歸檔、保管、流轉及使用的審批流程,妥善保管,確保安全。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