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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創業者遭遇政策打架:拍得土地不讓用
http://www.CRNTT.com   2017-10-31 21:17:22


 
  相關資料顯示,2015年9月10日,中大加油站與淮安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明確土地用途為商業加氣加油站,尹冬明的企業於2015年11月2日繳納了全部土地出讓金480萬元。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後,尹冬明的加油站找到穩定供油渠道,準備了新建加油站材料。接著,他們向淮安市淮陰區商務局遞交了《關於建設淮安市淮陰區中大加油站的請示》。

  2016年8月8日,淮安市淮陰區商務局現場勘查後,向淮安市商務局上報了《關於建設淮安市淮陰區中大加油站的請示》。內容顯示:“目前淮陰區中大加油站已通過招拍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對照加油站新建條件,經現場勘查,認為該站符合新建加油站的條件。”

  2016年9月9日,淮安市商務局審核匯總了相關材料,向江蘇省商務廳轉報了《關於建設淮安市淮陰區中大加油站的請示》,其中包含中大加油站建設事項的具體內容。

  一切手續都在順利進行中。3天後,江蘇省商務廳行政審批處向中大加油站發出《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加油站-新建批件)》,要求1個月內補正上報材料中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加油站建設申請表、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相關土地規劃設計條件、企業營業執照、現場勘查表。

  2016年9月26日,尹冬明及其合作夥伴按要求將材料補齊後遞交至淮陰區商務局,由淮陰區商務局上報給江蘇省商務廳。

  他們補交資料後,江蘇省商務廳再沒有批覆他們的申報,也沒有退回他們的申請。

  起訴商務廳“行政不作為”

  尹冬明焦急地等待了兩個月,審批沒有結果。2016年11月24日,他來到江蘇省商務廳,行政審批處回復他,項目材料還要向領導匯報。隨後,他奔波於當地商務局與省商務廳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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