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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房”被偷賣 法院判合同無效
http://www.CRNTT.com   2018-09-13 15:25:36


法院當庭宣判涉案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2016年4月,時年57歲的高雅琴(化名)經朋友推薦,參加了一個“以房養老”的項目,“說是可以通過抵押現有房產證做理財,12個月為期,每月給付房屋價值的3%,白拿錢還沒有風險。”不料此後不僅“利息”沒收到多少,房屋還被抵押委托人高價轉賣,以致房、錢兩空。因此,高雅琴將抵押代理人和買房人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歸還自己名下房產。昨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宣判,判決涉案房屋物歸原主。

  理財項目變借款

  “養老房”被售賣

  原本是為了改善老年生活而選擇的理財產品,此後兩年卻成了自己和家裡人最大的心病。59歲的高雅琴介紹,2016年4月,自己經朋友介紹,參加了一個“以房養老”的項目。受高額利息的吸引,她在不清楚合同細則的情況下,將兒子的婚房抵押給了對方。

  “當時介紹的時候說是可以以現有房產為抵押進行理財,每月給我房屋價值的3%作為利息,一共12個月,白拿錢也沒有風險。”此後在朋友幫助下,高雅琴參加了該項目。並在項目“運營方”廣燕彬(化名)、龍武(化名)的安排下,於2016年4月15日,在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簽訂了《借款合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委托書》及《公證書》等大量文件,並交出了房產證和身份證。

  彼時,高雅琴完全沒有意識到上述文件具備什麼樣的法律意義,“只知道這是必須要辦的手續。”同年4月18日,高雅琴又和對方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此後一位名叫王月(化名)的“工作人員”分三次轉給高雅琴220萬元,並支付給龍武28萬餘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和手續費,剩下的錢則被用於理財投資。後來兩個多月的時間裡,高雅琴陸陸續續收到13萬元利息,緊接著利息就沒了下文。2016年10月14日,高雅琴在找廣燕彬了解情況時被告知,涉案房屋已經被龍武過戶了,要求高雅琴一家盡快搬出,並歸還借款和利息。

  說好的理財怎麼突然變成了借款?心生疑惑的高雅琴立刻趕到房產交易大廳查詢,發現2016年10月9日,龍武就和名為劉鳳(化名)的買家辦理了過戶手續,並取得了新的房產證,且交易價格僅有130萬元,嚴重低於當時市場平均價格。

  在未告知自己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名下房產出售,且價格嚴重低於市場價,所售房款也未到自己手中,高雅琴覺得自己可能是被騙了。因此,她將抵押委托人龍武、房屋購買人劉鳳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二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並將涉案房屋重新過戶到自己名下。她介紹,自己抵押給龍武他們的這套房子位於北京市朝陽區金蟬北裡,建築面積80.95平方米,是自己2010年8月購買所得。

  理財人稱只是介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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