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出台《杭州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完善知識產權資助制度、擴大專利專項資金規模、優化專利專項資金支出結構、新增對專利質押融資進行資助、開展專利質押融資活動等方面的科技金融政策予以明確。
根據《辦法》
杭州市級及以上專利試點示範企業以專利權質押擔保貸款的,可享受聯合風險池相關優惠政策;
金融機構以專利權質押方式向市級及以上專利試點示範企業發放貸款的,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多20%的補貼(對發放貸款利率不到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的部分予以補足);
杭州高科技擔保有限公司為以專利權質押方式貸款的市級及以上專利試點示範企業提供擔保出現逾期風險時,只承擔代償金額的10%,其餘部分由市科技經費給予補償。
同時,對被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並在杭州市範圍內實施產業化的專利,給予專利權人30萬元一次性資助;
對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並在杭州市範圍內實施產業化的專利,給予專利權人10萬元一次性資助;
被評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或示範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
對開展知識產權規範管理的企業,驗收合格後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助。
此外,對發明專利、國際專利申請費重新優化補助:
資助對象獲得國內職務發明專利授權後每件專利資助5000元,獲得國內非職務發明專利授權後每件專利資助2500元;
企業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專利局專利授權後每件專利資助3萬元,獲得其他國家或地區專利授權後每件專利資助1萬元。
(來源:《杭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