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6日電/美國亞裔學生上周集體控告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州大學入學歧視,對亞裔學生設下較高門檻,以利其他族裔學生入學。該案或再引髮美國憲法解釋平權的爭議。
上週一,美國非牟利組織公平代表性計劃(Project on Fair Representation)代表多名亞裔學生,控告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州大學教堂山分校,指他們對亞裔學生入學許可設下較高的門檻。
兩個個案都認為,許多SAT分數高於白人、拉丁裔和非洲裔學生的亞裔學生,因為校方的族裔平衡政策,入學比率受到限制,違背規定平等公民權益的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
公平代表性計劃法律顧問Edward Blum指出,公開資料顯示,哈佛可以對亞裔新生人數設限,目前新生數字已經低於20年前,但遭到拒絕的個案近年增加了一倍,哈佛歧視亞裔學生,就像多年前歧視猶太裔學生一樣。
原訴亞裔學生的顧問Richard Kahlenberg稱,原訴人有相當多的證據說明哈佛歧視亞裔申請人。其中一份是廣受歡迎的入學指南《普林斯頓評論》(Princeton Review)中提醒亞裔學生,在申請頂尖高校時,不要在申請書上貼上你的照片,也不要回答任何有關你的種族背景的問題,要寫一些跟你的種族背景無關的東西。
美國企業研究所研究員Charles Murray2012年的報告指出,美國亞裔新生比率在1993年達到哥倫比亞大學和哈佛大學的歷史高峰,1995年達到康奈爾大學,1996年也分別達到布朗大學和耶魯大學,2007到2012年間,亞裔學生已經長期佔據常春藤聯盟學生比率的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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