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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化的九二共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3 13:04:24  


 
  1992年後:兩岸存在對一個中國內涵“各表”與“不表”的歧異

  雖然北京對於1992年兩岸來往書信文件所形成的相互瞭解,並沒有同意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中各表)的論述,但是台北方面卻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來稱呼之。從所屬國民黨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2年出版,由蘇起與鄭安國所主編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一書的書名即可看出,兩位作者即認為“一中各表”是當時1992年兩會所達成的共識。該書第肆部分“關於‘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重要談話一覽表”即詳列了台灣方面有關人士從1992年到2002年間主張“一中各表”即是“九二共識”的發言摘錄。(第63-84頁)

  不過,在這本書中,也列出了北京方面的看法。1996年11月1日,當時的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稱:“九二年兩會經過協商,曾經達成: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各自就這句話進行口頭表述的共識。對於一個中國的內涵,兩會的事務性協商中不討論。台灣方面把這發展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那是它的事情,與當時的共識風馬牛不相及」。(第67-68頁)

  李登輝1999年7月9日發表“特殊國與國”後,台北方面的陸委會於8月1日發表〈對等、和平與雙贏─中華民國對特殊國與國關係的立場〉書面說明。8月4日中台辦與國台辦發表正式聲明回應指出:“1992年11月,海協會與海基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共識。台灣當局將這一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為了在‘各自表述’的名義下塞進分裂主張,……海協會從來沒有承認、今後也不會接受台灣當局編造的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國台辦,1999)。

  大陸海協會會長的汪道涵先生在2000年的發言也指出,“恢復兩會接觸對話的關鍵,是台灣方面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承諾兩會1992年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共識,這樣兩會的事情就好辦,接觸對話就可以馬上開啟”。

  從兩岸相關人的談話可以看出,台北方面將重點放在“一中各表”,北京則將重點放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對於北京來說,“一個中國原則”代表著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反對台獨主權獨立。北京擔心“一中各表”會被表述成了“兩國論”。對於台北而言,擔心過分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會變成默認接受北京對於“一個中國主權”,會使台灣成為地方政府的主張,因而強調“一中各表”,希望表達在主權方面“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的立場。

  “九二共識”開始異化:一個中國的定義與兩岸關係性質的異化

  “一中各表”的精神來自於國統綱領與憲法。依照國統綱領,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依照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的領土為固有疆域,即主權涵蓋全中國。不過這個“一中各表”的精神,在1994年就遭到了台北方面主政者自己的否定。1994年是“九二共識”第一次的異化。

  1994年陸委會發表的第一份大陸政策白皮書,即《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將“一個中國”界定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而不再專指“中華民國”,從此,“一中”就變成了一個可以是“虛”的“民族”概念。

  “九二共識”的第二次異化是李登輝卸任前。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岸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的看法。從李登輝的論述來看,“一中各表”自然可以表述成“一個是中華民國,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由於他先前主張“一個中國”只是個虛的民族概念,因此李登輝要表述的是兩岸為兩個不同主權的國家,所謂“特殊的”是指兩岸均為同一民族而已,這個“特殊性”不具有政治或法律意涵,純粹只是個民族概念。所謂“特殊國與國”,關鍵不在於雙方用甚麼“國名”,而在於彼此都是“主權互不隸屬”的兩個國家。

  在李登輝提出“特殊國與國”後,1992年“共識”的第一項原則“一個中國原則”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一個中國原則”是指“整個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而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指的是兩個主權國家關係。當1992年共識的第一個原則遭否定後,第二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如果要成立,就必然只能是“先獨後統”方式的不同主權再統一,而不是兩岸主權沒有分割下的治權再統一。北京應該是不會同意這樣的統一路徑的。

  “九二共識”名詞的出現:為了避開“一個中國”這四個字

  2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5月上台。在民進黨上台以前,曾任陸委會主委,也是公認“九二共識”這個名詞的創始人蘇起在他的文章中表示:“因為憂慮兩岸前景,希望能創造某個模糊概念,讓兩岸能在「一個中國”問題上解套,本人曾在2000年4月脫離公職期前夕,創造‘九二共識’這一個新名詞,企圖避開‘一個中國’這四個字,並涵蓋兩岸各黨的主張」。(蘇起,〈序:‘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意義與貢獻〉,蘇起、鄭安國主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2002年,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第VII頁)。

  從蘇起的文字來看,用“九二共識”來取代“一中各表”,其目的在化解民進黨對於“一個中國”可能無法接受的疑慮,希望將1992年兩會所達成的“共識”,籠統模糊以“九二共識”表之。

  蘇起的善意與用心,我們可以理解,但是以隱晦“一個中國”為考量的“九二共識”用法並沒有解除兩岸之間的難題。對於民進黨的陳水扁而言,他承續的是李登輝以兩岸主權互不隸屬、相互獨立的“兩國論”,即使將“一中各表”詮釋為“九二共識”,民進黨仍有疑慮。

  2000年5月陳水扁上任初期,雖然提出了“四不一沒有”(即不宣佈獨立,不更改國號,不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在就任初期(6月26日)曾對外賓表示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是隨即很快的被蔡英文主政的陸委會所否認,到了2001年,陳水扁開始徹底的否認“九二共識”,批評它為“賣台”。2002年陳水扁更提出了“一邊一國”的“兩國論”,瓦解了“九二共識”可能的任何想像。

  有時候,善意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負面結果,將“一中各表”以“九二共識”取代就不幸的陷入了這個情形。民進黨執政八年期間沒有接受“九二共識”,但是“一中各表”中的“一中”表述卻因為沒有人再多提或避提,它逐漸從台灣的主流論述中消退,甚而被視為是認同北京的話語。這樣的發展似乎也衝擊了2008年以後的國民黨重新執政後的台灣。

  “九二共識”的第三次異化:兩岸主權關係的異化

  2008年國民黨的馬英九上台,“九二共識”再度浮出水面。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兩岸開啟了大交流的時代。

  中國大陸方面多將“九二共識”的內涵定義為“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台灣方面則認為“九二共識”的含義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是馬英九上台以後,“一中各表”四個字也出現了異化的情形。

  從2008年馬英九任命賴幸媛擔任陸委會主委開始,馬英九在“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上出現了模糊的表述方式。相較台北方面在1992年所提及的三項原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一中各表”,前面兩者提的愈來愈少。對於兩岸關係的立場,也從1992年的三項原則轉化為“中華民國在憲法架構下,以‘九二共識’與‘不統、不獨、不武’政策為基礎”的文字表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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