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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專家:物權法地位僅次憲法 將影響全世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9 10:45:22  


資料圖: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
  中評社香港3月9日電/全國人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物權法是對公民財產權更加系統化、更加專門化的保護,可謂一顆“定心丸”,開啟維護私產的新起點。 

  他強調,物權法通過多種措施保護國有財產,也給國企改革以及中國未來所有改革都確定了一個基數和底線,對非公有制經濟而言,則讓人看到了希望。“200年前的法國和100年前的德國各自制定了一部民法典,結果影響了整個世界。21世紀民事立法最受世界關注的就是中國的物權法。我們期待它能像《拿破崙法典》一樣影響全世界。”

  “物權法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的法律。”徐顯明表示,物權法關係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是落實憲法當中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合法財產權和繼承權最直接的法律。由於物權法是對公民財產權更加系統化、更加專門化的保護,從這意義上講它開啟了一個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新起點。 

  關於物權法中對私產的保護措施,徐顯明介紹稱,以民事措施為主。“這一類措施是確認的措施,權力確定下來就可以防止紛爭。”

  此外,物權法中還有行政的方式,對國有資產保護不力、監管不力、關聯交易當中處理不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要承擔責任。由此,通過對財產的不同保護方式構成了一個細化的保護體系。物權法還通過約四五種措施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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