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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ECFA時期兩岸政治談判的準備與路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5 15:53:55  


 
  推進兩岸政治對話談判的路線圖

  鑒於目前推進兩岸政治談判仍面臨諸多障礙和困難,兩岸既不能無所作為,消極等待,也不能只爭朝夕,操之過急;應在堅持“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既定思路的同時,“有序發展、穩定發展、良性發展”,實現“穩中有進”(注4)。首先兩岸應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政治對話增進瞭解,積累共識,為將來的政治商談預作準備,在時機環境相對成熟的時候,進一步創造條件,積極穩慎地推進兩岸政治談判進程。具體做法和基本路徑包括:

  (一)兩岸學術界的“政治對話”先行,充分發揮“二軌”機制的作用

  兩岸政治談判涉及時機、名稱、物件、議程、內容等一系列諸多複雜敏感的問題,若事前缺乏充分溝通,單方面過急過快地推進都會欲速則不達,甚至起到相反的效果。因此,兩岸應通過協商精心設計好政治談判的路線圖,穩步有序地加以推進。作為第一步,應通過兩岸學術界的民間交流就兩岸談判問題先行開展政治對話,尤其是要有計劃地啟動兩岸具有官方背景的智庫學者的對話交流。民間學者的研討可以試探預熱,引發輿論關注討論,營造氛圍;官方背景學者的實質溝通,有助於兩岸準確掌握彼此的真實考慮,分清輕重緩急,找准切入點和突破口,以達到儘快尋求共識完善規劃方案的目的。

  應特別強調的是,要想確保兩岸政治談判能夠坐下去談起來,開局良好,進展順利,兩岸應特別重視建立和發揮二軌談判機制的作用。這一機制應具有權威性,即由兩岸官方授權指定,能全面準確地反映和代表各自當局的意見,且雙向溝通順暢。在二軌機制運作中,通過兩岸指定的智庫學者對彼此關心的重大問題的各自研討,逐步過渡到雙方共同探討的階段,在二軌機制內部不斷的磨合過程中求同存異、聚同化異,從而找到雙方都能接受認可的辦法與方案送交各自的決策層。在二軌協商中,可先把雙方的要求或提案擺出來,列出長名單,確定短名單,逐條梳理,找出分歧點和盡可能多的共同點,擴大共識,擱置和縮小分歧,做到既有利於摸清對方的意圖顧慮,又能通過存異求同營造出良好的談判氣氛。協商過程尤其要突出兩岸的共同利益,強調雙方是夥伴而不是對手。“談判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判斷、權衡和妥協的過程,討價還價的內在本質在於,它是互為有利互相讓步的追求,最終的結果是相對均衡和共贏。”(注5)

  與此同時,要繼續充分發揮國共交流機制的作用。通過兩黨領導人的交流為未來兩岸的深層互動規劃方向,通過兩黨中高層的機制化溝通管道增信釋疑,為破解難題創造條件。從過去的實踐看,國共交流機制的高端--兩黨領導人的見面會談遠較海協、海基兩會平台的層級高、討論的問題更為宏觀、前瞻,對兩岸兩會的發展更具有實質的指導意義。試想,若沒有胡連會談、胡吳會談的成果,兩會不僅難以儘快恢復制度化協商,也難以在最短時間內達成解決兩岸週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問題的共識。國共交流機制是從戰略層面上規劃兩岸商談的方向、議題、節奏,為兩會實務層面商談順利取得成果創造條件。國共機制和平台不僅可以扮演“催化劑”和“發動機”的角色,也能夠發揮平衡和緩衝兩岸矛盾分歧的“緩解閥”和“變壓器”的功能。正如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所言:“國共論壇與兩會協商的關係就像人的兩隻腳,只有相互交替前進才能行穩致遠”。(注6)因此,未來,兩岸應繼續通過國共之間日益增強的政治互信,在消除疑慮、擴大共識、縮小分歧、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方面發揮更好、更大的作用。

  (二)先建立協商機制,後著眼問題處理,先易後難,分步推進

  從兩會事務性商談的經驗看,儘早建立政治對話商談的常態機制十分重要。兩會在開啟事務性商談不久,即在新加坡汪辜會談中簽署了“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定”,這一制度化的安排,使得兩岸關係即使在最困難的時期也未完全中斷聯繫,並為相關具體問題的溝通處理提供了權威的管道。因此,未來無論兩岸政治對話協商是否需要借用兩會機制,亦或另起爐灶建立新的管道和平台,建立政治談判常態化機制的意義都是顯而易見的,其作用不僅可以使議題、議程、方式等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安排,為談判高效、可持續的進展提供制度化保障;也可以通過機制本身的權威性引導議題進入社會大眾,激發兩岸廣泛深入的討論,逐步營造討論和解決問題的社會氛圍。鑒此,兩岸在開啟政治性議題對話協商之初,應儘快就政治對話商談的制度化安排達成共識,並簽訂協定,為從易到難解決諸如台灣當局政治地位這樣複雜的難題創造條件,確保未來無論兩岸政治環境如何變化,兩岸政治談判的機制仍能發揮持久的作用。

  與兩會經濟性、事務性商談的進程一樣,在兩岸政治談判中同樣要遵循“先易後難、把握節奏、循序漸進、求同化異”的思路。對於兩岸長期存在的爭議巨大的重大政治分歧,諸如“中華民國”定位問題,應技術性地加以擱置,不使之妨礙兩岸政治商談可以推進的其他事情,在求同到一定階段之後,才有可能化解分歧;如果兩岸一開始就將主要精力集中在這些核心分歧上,在目前的環境下,不僅不能縮小分歧反而會擴大分歧,使談判很難取得進展甚至破裂。

  除了要把暫時不具條件、無法處理的難題擱置以存異求同之外,兩岸對於政治談判中的任何方案設想都應本著同理心的思維,照顧好彼此的關切,在共同點而不是分歧點上大作文章。亦即,方案設計要兩廂情願、務實可行;要有利於維護和推進兩岸政治談判的進程。兩岸的任何提法和設計都要考慮到對方的接受程度,不是零和遊戲而是互利雙贏;任何一廂情願、不考慮對手的做法,實際上只會干擾和破壞談判的進程,嚇跑對手。正如台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所言,“如果兩岸都能學著用‘同情的理解’來看待對方,事事將心比心,處處互留餘地,透過善意的交流與談判,雙方必可在許多領域,包括政治領域,找到可以互利互惠的地方”。(注7)兩岸在追求和實現國家統一的談判中必須做到原則性、靈活性和策略性的高度統一。為推動兩岸商談朝著預定目標前進,兩岸都應在具體的談判中表現出靈活性與妥協性,不死守教條,正視現實,敢於和善於衝破傳統禁區提出新的思想和理論以順應現實,從而推動統一目標的早日實現。對兩岸學界而言,要有具有創新意義的思想和與之相應的理論出台,為自己的設想方案提供依據,為推進統一談判的進程留下餘地和空間。

  當然,由於台灣問題的複雜性,兩岸政治談判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方案的選擇往往具有過渡性、階段性的特點,任何有關兩岸關係過渡性的政治設計,既要有利於維護和推進談判進程,又要避免對兩岸的最終統一帶來隱患、留下後遺症。

  (三)從豐富充實“九二共識”出發,逐步確立處理兩岸政治關係的基本框架

  綜合目前各方因素的發展趨勢看,要想通過政治談判一步到位地解決兩岸之間的重大政治分歧幾乎不可能,必須避開和擱置對諸如“中華民國”等重大複雜敏感問題的糾纏和爭論,立足兩岸業已達成的政治基礎,從容易取得共識的地方入手,通過對兩岸關係的動態定位,由過渡性安排逐步實現雙方共同協商確立的終極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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