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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蔡英文“憲政”論述解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27 16:20:45


 
  “台灣共識”提出後,台灣社會褒貶不一,不同政治力量對其存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但多數意見認為,“台灣共識”模糊不清、缺少實質性內容,故被戲稱為“空心菜”。

  深入研究不難發現,“台灣共識”其實就是通過凝聚台灣社會的力量來維持“事實台獨”的共識,是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精神的重新包裝。從民進黨的三個決議文(即“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和“正常國家決議文”)來看,它們均分別具體、明確地表達了“台獨建國”、“借殼上市”和“正名制憲”等不同的“台獨”主張。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台獨黨綱”和“正常國家決議文”已基本被民進黨人士所拋棄,即便深綠的民進黨人士也覺得它們缺乏可行性。這種情勢和氛圍決定了蔡英文只能參照“台灣前途決議文”來建構自己的兩岸關係論述。由於民進黨不接受“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政體制”,加之“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政”等語已匯成為國民黨的慣常用語,所以蔡英文在上次“大選”時刻意回避“憲政”一詞。就“台灣共識”而言,模糊本來是一種策略,因為只有迷糊才能相容各種政治力量的訴求,但由於“台灣共識”的模糊超過了應有的“度”,以至於其變得“空洞乏物”,結果走向了其主觀願望的反面,給其參選帶來了不利的影響。鑒於以前的教訓,她這次在如何準確把握模糊的“度”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這從她在不同場合的論述中不難得到體現。儘管這次“憲政”論述依然模糊不清,但較“台灣共識”,顯然有所調整和改進(備註:不過,與大陸的要求還有相當差距),這是蔡英文在論述上不斷走向成熟的標誌。她這次主張回歸“憲政”,與目前台灣社會政治生態較四年前發生的變化亦有直接關係,四年下來,“中華民國”成為台灣社會最大公約數的趨勢更加明顯。2012年民進黨重量級人物謝長廷先生的“憲法各表”論述也為這次蔡英文提出“憲政”論述做了某些鋪墊,對於減少來自綠營內部(特別是“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反彈起了很好的“緩衝”作用。

  除了上述不同之外,兩者的不同還有以下幾個方面:①“台灣共識”的“事實台獨”主張比較明確、直接,而“憲政”論述的“事實台獨”主張則相對隱晦、含蓄。②“台灣共識”沒有明確表示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備註:事實上也接受),而“憲政”論述則明確表示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③“台灣共識”對抗大陸的意味比較濃厚,言辭也比較犀利;而“憲政”論述向大陸釋放了點滴“善意”,言辭也相對柔和,沒有刻意凸顯“一邊一國”的刺眼文字。

  從總體上說,“憲政”論述比“台灣共識”(至少在形式上)更加淡化了與對抗大陸的色彩,因而顯得更加務實,且富有彈性。不過,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次的“憲政”論述,與先前的“台灣共識”在深層意義上其實並無實質性差別,都是主張以“中華民國”為基礎來維持“事實台獨”的“現狀”。

  “憲政”論述依然模糊不清

  與“台灣共識”相比,“憲政”論述確實被賦予了某些具體內容,但不要無限誇大這些內容;從總體上看,“憲政”論述仍然模糊不清。由於這個模糊是策略性地刻意回避,所以常常遭到兩岸各界的質疑和追問,從而成為蔡英文兩岸論述問題上的“軟肋”。

  這“模糊”背後所反映出來的是蔡英文的焦慮和無奈。眾所周知,蔡英文的兩岸關係論述需要做到“四面迎合”:一是不能引發大陸對論述的強烈批評和反彈,否則不利於其選舉;二是要與國民黨“九二共識”有所區隔,否則會失去自身的特色,不利於其選舉;三是要向民進黨內部的基本教義派有所交代,倘若表述“不當”,會引發民進黨內部的反對,也會使其失去部分民進黨人士的支持;四是要打消美國對民進黨“台獨”路線的顧慮,獲得美國對其選舉的支持。所以,她的論述要“四面迎合”,要讓四方均能接受,難度可想而知。唯一能夠讓四方均能接受的辦法就是模糊。如果我們從這一意義上來審視蔡英文“憲政”論述的模糊性,也就比較容易理解。表面上看,上述論述困境是蔡英文個人的困境,其實是民進黨的困境,即使是民進黨其他政治人物處於蔡英文的目前角色和身份,也面臨著同樣尷尬的處境。

  倘若我們將當下蔡英文的“憲政”論述置於上述困境下來分析,其模糊不清是必然的。刻意模糊成為其論述的“奧妙”所在,只有模糊方可為各方留出“各自表述”的空間。就“憲政”論述而言,蔡英文的用詞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註而非“中華民國憲法”。通常來看,憲政側重描述以憲法為主軸而開展的政治活動。因此說,“憲政”比“憲法”在用詞上更模糊,在意涵上更寬泛。這是蔡英文精心設計的“伏筆”和預留的“空間”。

  眾所周知,在台灣,承認“中華民國”的論述有三種情形:一是“中華民國”是整個中國(亦稱“大中國”),主權涵蓋大陸和台灣,且堅持唯一“法統”論,這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所作的“一中”論述,也是當下國民黨的官方論述;二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其堅持“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又強調兩岸對等、“分裂分治”,藉借“治權”分立,模糊主權統一,此為“獨台”論述;三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其雖不接受“中華民國憲法”,但接受“中華民國”(為暫時“國號”),並堅持“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此為“台獨”論述。在上述三種論述中,大陸方面僅僅對第一種論述秉持“雖不接受但可忍受”的態度,而對另外兩種均秉持明確的反對態度。蔡英文的“憲政”論述屬於上述哪一種?就其目前蔡英文的論述來看,尚無法作出具體判斷。

  蔡英文所主張的“現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憲政體制”?蔡英文所謂的“憲政體制”與國民黨主張的“憲政體制”是否是同一涵義?從表面上,蔡英文的“憲政”論述給外界一種回歸“憲法一中”想像,似乎是一個“小小進步”。但要真正看清其“憲政”論述的“真相”,還要看她後續對這個“憲政體制”的解釋。具體來說,今後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再作進一步觀察。

  第一,對“憲法”內涵如何解釋。七次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雖仍具“一中”的性質(即其主權範圍涵蓋大陸和台灣),但在許多地方呈現出模糊跡象。如果蔡英文側重於對“憲法”增修條文的異化解釋,就會藉借“一中”之模糊,強調“中華民國憲法”的當地語系化或台灣化,否認“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性質,進而得出“一邊一憲”、“兩國兩憲”的解釋,這就是“台獨”論述。如果蔡英文果真回歸“憲政”,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主張“一中一憲”,並承認“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憲法”性質,那麼,其論述就是“一中”論述。對於以上兩種可能的解釋方向,是我們今後觀察蔡英文論述的著眼點。

  第二,對“領土範圍”如何界定。蔡英文所指的“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是什麼?是包括大陸和台灣,還是僅僅及於台澎金馬?此處存有彈性解釋的空間,蔡英文會根據自己的政治需要而做出不同的解讀。

  第三,對兩岸關係如何定位。蔡英文雖然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但她是否真正接受“憲法本文”所規定的“一中”?如果其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且領土主權範圍不及於大陸,這樣就使得大陸和台灣之間失去了“一中”連結,兩岸關係變成“國與國”的關係,那麼其“憲政”論述就是“台獨”論述。

  因此,我們要準確研判蔡英文的“憲政”論述,只關注到其承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尚遠遠不夠,還需分析其接受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其主權範圍如何界定?其論述中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政體制是什麼樣的關係?等等。這些問題正是近20年來“台獨”或“獨台”勢力建構“台獨”或“獨台”論述的著力點。如果我們捨棄這些問題不去深入研究,僅僅看到她從過去不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到現在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轉變,很容易放大其論述的正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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