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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政黨補助金發放綠藍白都各有用途
http://www.CRNTT.com   2024-02-16 15:51:32


  中評社香港2月1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6日發表富權文章:政黨補助金發放綠藍白都各有用途。以下為文章內容。

  “二零二四”大選已經過去一個多月,按照相關規定,“中選會”和“內政部”已經計算妥當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選舉補助金”,及“不分區立委”選舉中的政黨補助金的分配金額,並在農曆新年之前就已經向各權利人或政黨發放。
  
  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台幣三十元,一次過領取。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而在“二零二四”大選中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部分,綠藍白三個參選組別的候選人均符合領取資格。其中“賴蕭配”可獲得一億六千七百五十八萬零五十七元,“侯康配”一億四千零十三萬零六百三十元,“柯盈配”一億一千零七十一萬三千九百八十元。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稍早透露,“賴蕭配”這次獲得的選舉補助款將分三個部分支配,第一部分作為社會公益使用;第二部分將作為創黨、建黨黨員的弱勢照顧,以及年輕黨工出國進修的獎勵金;第三部分依規定回捐給黨中央。
  
  而侯友宜則於日前透露,“侯趙配”所獲得的選舉補助金,全部回饋國民黨中央,由黨中央決定用途。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也表示,“柯盈配”的選舉補助款使用上,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等,加上柯文哲主席也有前往全台灣走訪收集民意的計劃,另也會將部分用作公益使用。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確規定,選舉補助金必須由推薦候選人的政黨領取,因而柯文哲今次再也不能以“候選人的選舉補助金”為由,“私吞”入自己腰包了。實際上,二零一四年柯文哲剛選上台北市長時曾向媒體透露,有意將二千五百六十一萬多元的選舉補助款拿出一千萬元來償還父親借他的房貸,引發社會譁然,後來才在輿論壓力下放棄該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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