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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關係中的最大公約數
——兼論“兩岸和平統一路缐圖”及台灣大選後政策走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25 13:14:08  


 
  美國會爲陳水扁“火中取栗”嗎?

  陳水扁决心不擇手段把“入聯公投”搞到底,搞“法理台獨”,究竟其意何所在?力何所恃?其用意至少有三:(1)搞“公投綁大選”,將“統獨”、“族群”之類政治議題搞成“大選”的議題主軸,掩蓋扁政府經濟凋蔽,而且制約民進党候選人謝長廷競選不得出軌,使謝長廷曾經提出的“憲法一中”不得再出台;(2)激怒對岸當局,以武力恐嚇,激發島內民衆悲情;(3)認爲美國不會見死不救,想藉此把美國拉下台海戰火,爲他“火中取栗”。那麽,他何以敢鋌而走險,有何所恃?他的精神支柱是《美台關係法》,認定美國會被他拖著走,甚至會爲他“火中取栗”,不僅自欺,而且以此矇騙深綠群體。

  我以前講過③,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戰不和”的現狀,最符合美國在該地區的戰略利益,便於它可牽制兩岸,玩弄於股肱之上。陳水扁之流把美台關係法視爲“保護傘”,但《美台關係法》只承諾售台武器,且是“防禦性”,幷未承諾武力保護。這個《美台關係法》實則一方面對台表示支持,另方面則意在保持對台的制約力。自大陸當局在兩岸關係上貫徹“和平統一”方針以及通過“反分裂法”之後,美國需要對台加以制約的莫過於遏制台獨,維持“不獨不武”局面才可維持台海地區的穩定。

  近20年來,特別是自911事件後,中美關係有很大發展,不僅經貿關係的迅速發展使中美結成了“利益攸關者”(stakeholder),而且中美有很多戰略性共同利益,因而近幾年來中美之間建立經濟戰略對話機制和戰略對話機制,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中的首要問題,美方必須認真對待,妥善處理。美國有影響的凱托學會副會長2007年9月13日發表文章明確說:“從美國立場講,台灣應被看作是一個次要的而非關鍵性的利益所在。”“美國冒著與中國這樣一個崛起的大國開戰的危險去保衛一個僅關乎次要利益的小附屬國是不明智的。”“華盛頓應當在繼續對台軍售的同時明確表示,不管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發生什麽樣的武裝衝擊,美國都不會插手。”這個“關係法”對美國來講,雖一方面是一種軍事意義上的支持,但另方面更是爲了保持美國對台灣當局的“控制力”。就美國講,要對台灣當局嚴加控制的,莫過於不讓其推出“台獨”,以免美國陷於外交困境甚至有損來之不易的中美戰略合作關係。所以,陳水扁頻頻推出“去中國化”、“入聯公投”,迫使美國高官連續放出重話,而且連續派高官訪台,找陳水扁面談,迫使陳水扁最近不得不公開表示在他任期內遵守“四不一沒有”及不宣佈“戒嚴”。

  誠然,陳水扁此人不可信,萬一他一意孤行,我認爲美國將在緊要關頭會爲自身計而不得不就“美台關係法”表態,表態可有以下幾種選擇:(1)明確警告陳水扁若單方面悍然改變台海現狀,由此引起的一切嚴重後果完全由台灣當局負責;(2)召回美駐台代表或撤退美僑;(3)宣佈凍結美台關係法。上述三“招”,美國可以任選一“招”,也可依次採取,如果“靈”則可迫使陳水扁臨崖勒馬;如果不“靈”則可讓美國體面地從危機中全身而退。届時台灣島內將掀起“要和平、反台獨、救台灣”、“和平公投”的巨大群衆性浪潮,陳水扁之流搬起的石頭定會砸在自己脚上,甚至頭破血流。

  台灣“大選”後新政府的兩岸政策取向

  台灣所謂“大選”即將開始,目前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已判無罪,只要不出別的意外,台灣所謂“大選”將由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跟民進党候選人謝長廷二人角逐。我不擬預測誰將贏選,只估計二人當選後台灣新政府的兩岸政策取向如何。

  第一,若民進党謝長廷贏選。他的新政府將堅持台獨路缐,可能推行一種“台獨邊緣”政策。本來,謝長廷曾一度也唱“憲法一中”,但他追隨陳水扁搞“入聯公投”,使他的“憲法一中”不攻自破。但他對大陸的《反分裂法》有所顧忌,也不願美台關係破裂,可能會把法理台獨推到極限的“邊緣”。即可能要挾立法機關通過民進黨提出的所謂“正常國家法”或甚至搞“正常國家公投”,而他本人可行使權力將這個“决議”來個“存而不行”、擱置起來,伺機再動;若謝長廷之流膽敢踏上《反分裂法》的紅缐而單方面改變台灣政治格局現狀,則主動權便掌握在大陸當局手中,大陸當局有權選擇有利時機(不一定2008年)傾力執行《反分裂法》。與此同時,謝長廷政府還可侈談什麽“和平共生”,擴大兩岸交流等等,陰謀把兩岸結束內戰的“和平談判”變成兩個交戰國的“媾和”,把兩岸的交流變成“一邊一國”之間的交流。當然,這些伎倆决不能得逞。

  第二,若國民黨馬英九贏選。馬英九最近在他發表的外交白皮書中再次認同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幷表示若執政將致力於進行兩岸和平談判以期在他任內(2012年前)達成和平協定。目前,馬英九未提“統一”。因此他所提的“和談”及“和平協議”只是結束內戰所延續的兩岸戰爭狀態,可能會要求建立兩岸安全互信機制。他和國民黨反對“台獨”,若大陸提出台灣放棄“台獨”、大陸放棄動武二者互爲制約條件的和談及協議的核心議題,馬英九政府會接受,誠然馬英九政府還會提出擴大台灣國際空間、兩岸經貿合作等要求。我認爲,兩岸只要能就核心議題達成協議,其它問題大陸方面都會給予積極考慮。至於“統一”議題,馬英九在當前一段時期將絕口不提,但即使馬英九今後仍致力於所謂“本土化”,還可能把“中國國民黨”改爲“台灣國民黨”,但國民黨不一定會接受。如果國民黨還保持傳統,還維持“國統綱領”,便不會放棄“統一”,但會堅持反對“急統”,反對大陸主張的“一國兩制”。爲此,馬英九可能在將來會認同“統一”目標,但會提出“統一於民主制度”之下,以便在不改變兩岸政治格局情况下獲得較長期間的兩岸經濟“和平發展”,甚至“合作發展”。在和平協議達成之後,兩岸經貿關係實現正常化,可以實現兩岸經濟全面交流與經濟合作,可以就國際活動空間進行磋商與協調,可以用適當方式參與世界性,特別是地區性的經濟合作。

  總之,台灣的“大選”使台灣面臨不同政策走向,會面對不同的命運與前景,關鍵在於兩岸關係是否具有最大公約數——“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

  註釋

  ①香港《中國評論》2004年第6期。

  ②拙作“現在是提出兩岸和平統一路缐圖的時候了”,《台港澳經濟研究》2005年第2期;黃範章、魏燕慎主編《東亞經濟藍皮書》,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

  ③參見拙作刊香港《中國評論》2004年第6期。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8年3月號,總第1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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