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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教科書與課綱中“二二八”事件之考察
http://www.CRNTT.com   2020-10-05 17:54:46


表1:“90暫綱”中“二二八”事件的課程要求
表2:“92課綱”中“二二八”事件的課程要求
 
  4、1993年版歷史教科書

  其內容在1992年版本基礎上,衹在第一段最後一句“頗多傷亡”前增加了一句“無辜人民遭受波及”。(P165)

  5、“二二八”事件進入課綱

  解嚴之後,1994年10月,台灣當局教育部修正發佈《國民中學歷史課程標準》和《國民中學認識台灣(社會、地理、歷史篇)課程標準》,兩者皆由“國立編譯館”負責編撰,卻呈現出兩種不同的論述基調。前者仍然衹將和台灣有關的篇幅限縮在最後一章“戰後中國”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發展”一節,其內容雖和解嚴之前工具性地視台灣為反攻基地的論調有明顯區別,惟從篇章和篇幅的安排上依舊可見中、台一體的理念,且試圖凸顯“中華民國”政權的合法與合理性。

  1994年版的統編歷史教科書的相關表述篇幅大為增加,主要在背景介紹上:

  台灣光復之初,因戰時的嚴重破壞,戰後的動亂與經濟恐慌,人民失業眾多,生活困難,社會問題相當嚴重。

  陳儀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期間,當時台灣省行政體制特殊,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集軍政大權於一身,連中央政府在台灣的派出單位亦均受行政長官節制,其權力與日據時期的台灣總督無異,使得朝暮等待光復、回歸祖國的台灣同胞大感失望。

  加以行政長官公署軍政措施失當,實行經濟統制,部分官員貪瀆及軍紀不良,更造成人民的不平。適因取締私煙引發衝突,引發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無辜人民遭受波及,頗多傷亡。

  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先生聞變,嚴令陳儀負責制止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旋即撤換陳儀,改組行政長官公署為省政府,革新省政,並宣撫民眾。

  為了平撫事件帶來的創痛,行政院特於1990年11月成立“二二八專案小組”,研究事件真相,俾對歷史作一交代;並建立“二二八”紀念碑,以慰不幸死難者。(P165-166)

  6、1995年版歷史教科書

  1995年版統編教科書在1994年版描述的基礎上,在最後的平撫事件創傷一段中,增加了李登輝代表國民政府致歉和發放補償金的內容:

  為了平撫事件帶來的創痛,行政院特於1990年 11 月成立“二二八專案小組”,研究事件真相,俾對歷史作一交代;並由李登輝總統向死難者家屬道歉,政府發給補償金及建立“二二八”紀念碑,以慰不幸死難者。(P165-166)

  7、台灣史獨立成冊中“二二八”事件的解釋

  1994年,李登輝主導教育部門頒佈《鄉土教學綱要》,隨即推動1996年《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及其後的課程改革,要求以杜正勝的同心圓歷史觀重新編撰歷史教材,完全打破大中國框架和時間維度的歷史研究、歷史教育的規範邏輯,以台灣為中心解讀歷史和社會,引發社會爭議,未能全面實施。於是要求教育部門自1996學年度起,國民中、小學分別增設“認識台灣”與“鄉土教學活動”兩科正式課程,乾脆將有爭議的歷史科取消,併入社會學習領域,國中一年級每週三節“認識台灣”;分為歷史篇、地理篇、社會篇,每篇每週各一節,取代原有初(國)一的歷史、地理和公民與道德三科。在其中的“人與時間”主題軸中,提出13項學習內容,其中7項為台灣鄉土史和台灣史的內容,中國史內容僅有2項。這樣,1996年以來的《認識台灣(歷史篇)》教材按照該綱要的內容編纂,大幅增加了台灣本土內容在初中教育裡的比重,實際上呈現出來的就是首次將台灣歷史獨立成冊。以1998年版教科書為例,其對“二二八”事件的描述增加了許多以台灣為主體的感情性用詞。如:

  3月8日,憲兵團2營抵達基隆港。3月9日,國軍21師抵達基隆港。同日,宣佈戒嚴,軍警展開搜捕及鎮壓行動,包括不少社會精英、民意代表、學生、民眾遭到槍決,逮捕下獄或失蹤,全台充滿肅殺氣氛,人心自危。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3月14日,台灣警備司令部宣佈事變平定,接著國防部長白崇禧代表蔣介石來台宣撫。(P165-166)

  在《認識台灣(社會篇)》也有針對二二八事件做出制度、經濟、文化和政治參與等面向的分析,均體現了族群、國族話語邏輯中的“台灣主體性”視角。

  三、新世紀以來的課程綱要及教科書中“二二八”事件表述的強化

  (一)背景

  李登輝認為“國立編譯館”統編教科書在台灣史和鄉土教育部分的強化仍未完全以“同心圓”理論編纂,沒有達到其“台灣主體性”的“台獨”要求,遂以九年一貫制課程改革為由,全部改為“一綱多本”的教科書審定制,2000年6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確立了九年一貫課程採取“民編、部審、學校選用”的原則,將審定工作委託給“國立編譯館”辦理(之後併入“教育研究院”),扶持民間出版商依據教育部門所頒之“課程綱要”自行組織編寫教材,並依送審教科書適用年級,於各學期開始前一年向編譯館提出審核申請,通過後即可向學校征訂,學校從中選擇課本。2002年,中小學各科教科書都實行“一綱多本”,原來的統編本教科書走入了歷史。

  2001年以“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以引進國際課程改革的統整課程、學校本位課程、領域教學等新理念之名,行其加強“去中國化”和“台灣主體意識”之實的政治目的。陳水扁當局主導2002年九年一貫課程正式上路,制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簡稱“92課綱”),以台灣中心為出發點對課程進行全面改革,以“同心圓理論”編制課程,大量增加台灣內容、美化日本等殖民統治、削減中國文化,並改用“台灣主體”、“去中國化”的語詞表述,同時宣佈《認識台灣》統編課本的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民間出版商主要有翰林、康軒、南一、光復、仁林、安可等,均需依據新的“課程綱要”組織編撰,而“國立編譯館”組織審定委員會審定時亦須以“課程綱要”為標準,並委任杜正勝為“教育部長”強制推行,“去中國化”和“台灣主體意識”等“台獨”觀點和用詞在這些“一綱多本”的教科書中展現。被審定認可的各版本初中社會教科書中相關“二二八”事件的內容範圍包括:“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有些版本也提到王添燈草擬處委會處理大綱一事)、“清鄉”(國軍鎮壓路線圖幾乎可見於各版本)等議題,而且篇幅至少兩頁,包括背景、經過與影響都有所著墨。而隨後的戒嚴體制、白色恐怖、黨外運動等,也是各版本課程中必然會表現的部分。

  (二)過程

  1、2001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⑤之“二二八”事件表述

  該綱要(簡稱為“90暫綱”)中將“二二八”事件放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題下,其重點要求见表1。

  2、2003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2008年課綱修改⑥之“二二八”事件表述

  2003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簡稱“92課綱”)與2008年課綱修改(簡稱為“97課綱”)均在陳水扁主導下強化“台獨”表述和美化日本內容,如稱“日本統治時期”而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稱“慰安婦”而非“婦女被強迫做慰安婦”等,並不准增加“台人與抗日戰爭”等內容。其中,均將“二二八”事件放在初中一年級“戰後的台灣”主題下,其重點要求是一樣的。(见表2)

  3、初中社會科教科書中之“二二八”事件表述

  2008年課綱修改使用至今,各出版社都在此“97課綱”的統一要求下各自編寫相關教科書內容。隨著光復、仁林、安可等出版商逐漸退出教科書市場,目前初(國)中社會科教科書的主要版本有南一、翰林、康軒,2015年度這三個版本市場佔有率分別為28.9%、28.1%,33.3%,其他版本僅占9.7%(2015學年度南一版公佈資料),其中南一版為台灣南部地區選用最多、最有代表性的教科書。由於兩版課綱在“二二八”事件上的要求沒有變,故各版本的相關內容也基本沒變化。以南一2006年版社會科教科書為例,可見其對“二二八”事件的表述圖文並茂,內容甚為豐富,表現也很立體,共占兩整頁(P101-102)。

  第一頁介紹事件背景,並附“國共內戰”的“知識宅急便”。“台灣民眾歡迎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情景”沒有文字介紹,僅附黑白小圖一張(圖2-4-1)。而背景方面對民國接收政府的表述不僅基本上是負面的,還在本頁下附上較大幅的“諷刺戰後初期台灣的‘五天五地’現象”的彩色五格連環漫畫圖(圖2-4-2)。

  “民國三十四年,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中華民國政府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負責接收與治理台灣(圖2-4-1)。

  台人原本對中華民國的統治抱持期待,但諸多問題與衝突,使得台灣各地的失望與憤怒情緒不斷纍積,終於引發了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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