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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據工人日報報導,閱讀提示
一些企業設置與工作無關的考查項目、“自願”活動,考查員工的積極性,忠誠度、情商、毅力甚至業餘時間是否自律等。部分考查、考驗方式違反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專家建議要為企業管理行為劃定紅線。
“早上6點開早會,晚上11點開晚會,說是‘自願’,實際上是強制加班,是‘服從性測試’。”最近,來自江蘇南京的趙曉卿告訴記者,她因前公司的“奇葩加班要求”選擇離職。當趙曉卿在社交平台分享這一工作經歷時,發現一些公司的考查形式更為奇葩,“還有人剛入職就被問戀愛情況,說是能測試員工情商高不高。”
趙曉卿的遭遇並非個例。臨近年終,《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用人單位在考查員工時設置了一些與崗位無關的內容與項目,如要求員工“自願”加班、假扮獵頭“釣魚執法”、統計從業者運動數據等,引發關注。
企業“測試”項目花樣多
“晚上下班了我們也不敢回家,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通知開晚會。”談起前公司的“自願”加班要求,趙曉卿有些無奈。
在她和很多同事看來,當時開會討論的內容“無關緊要”,“有時候讓大家幹等,有時候搞突然襲擊,我們被迫‘自願’,老板來不來要看心情”。
以是否“自願”加班測試積極性與工作態度,成為一些企業考查員工的常用方式。今年11月,來自山東濟寧的吳先生稱其“被迫加班”,其新入職公司的領導強制員工加班至晚上10點,吳先生請假後被以曠工為由要求自願離職。面對質疑,涉事公司負責人回應稱,該要求並非強制加班,而是對新員工入職態度進行培訓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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