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腐敗現象紛呈 制度監管刻不容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03 12:29:26  


學術腐敗現象紛呈,制度監管刻不容緩。
  針對大陸學術腐敗問題,日前,《中國社會評論》主編、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鄧正來開出的“藥方”是,和學術批評網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楊玉聖教授等人聯合國內100多名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聯名發出倡議書,呼籲從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員)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生學術腐敗;一旦發現學術腐敗者,教育部和學校一定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這樣做究竟能不能遏制愈演愈烈的學術腐敗?海內外輿論對此紛紛質疑。本社匯選有關輿論,供讀者參考。(評論員:柯 冠)
  
  一、百余教授聯名反學術腐敗引關注

  1、行業自律難以標本兼治 
  《中國社會評論》主編、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鄧正來稱,學者自己內心的道德譴責是對學術腐敗者最嚴厲的懲罰,學者誠信的恢復是確保學術清潔的前提。“讓大學自己管理自己的學術,而不是由政府出面對學術進行管理,這樣能更好地解決學術腐敗的問題。”(北京中國網)

  據鄧正來的解釋,之所以要發起這個倡議,是因為他認為對學術腐敗最好的懲罰方法莫過於同行的蔑視,行業自律才是真正的標本兼治。這話聽上去似乎也不錯。但是,如果學術腐敗已經非常氾濫,大多數學者本身或多或少都有點不乾不淨,如何還有資格去蔑視別人?如果像人們已經司空見慣的那樣,腐敗者的臉皮極厚,根本就不在乎別人的蔑視,同行的蔑視又算是什麼懲罰呢?甚而,反對學術腐敗成了結黨營私、黨同伐異的招牌,又能有什麼行業自律?(北京《北京科技報》) 

  雖然不知道將在這份倡議書上簽名的那一百多位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都還有誰,但是根據對中國學術界現狀的瞭解,只要好好查查,就不難在其中找到本身也搞過學術腐敗、包庇學術腐敗的,至少在面對像楊玉聖這樣的同行時,他們從來沒有表示過蔑視。那麼,由他們來號召實施“同行的蔑視”、“行業自律”,豈不是只是一場秀而已?(北京華夏經緯網) 

  2、既往不咎形同“免死金牌”
  據透露,鄧正來發起的倡議書的基本意思是,對於2006年以前的學術腐敗建議“既往不咎”,但是要求在公開信之後教授們不再“捨身”腐敗。而倡議者之一楊玉聖教授早已在實施這一原則了,最近有記者問他對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博導金元浦的學術專著《文學解釋學》被發現涉嫌抄襲譯著《隱喻》一事有何評論時,他竟說:學術規範的建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文學解釋學》一書存在的問題,在一定意義上,是可以理解的。(香港《東方日報》)

  好一個“既往不咎”、“可以理解”!原來這個倡議書的用意,乃是要發給學術腐敗者一塊“免死金牌”。靠弄虛作假已經當上了著名教授的人們有福了,以後只要金盆洗手就可以高枕無憂了。楊玉聖本人也從此不必再擔心別人批評他作為“著名學術打假人”卻在造假了,因為那都是“2006年以前”的“可以理解”的事。(廣東南方網)

  3、不能如此寬容學術腐敗
  學術規範中的基本準則,比如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剽竊他人成果,早就是學術界的共識,並不需要再來一次建立,更不需要本身就有疑點的著名教授來給我們開闢中國學術界的新紀元,想把以前的劣跡一筆勾銷。2006年以後的弄虛作假、剽竊抄襲是學術腐敗,2006年以前的也是學術腐敗。2006年以後的學術腐敗要追究,2006年以前的同樣不能寬容,特別是那些靠搞學術腐敗成為著名教授、獲得巨大利益的,更不能放過。(四川線上)

  無論何時,對搞學術腐敗的、包庇學術腐敗的人,人們都可以也應該加以蔑視,並要求追究其責任。如果同行自律成了相互包庇的藉口,如果反對學術腐敗成了包庇學術腐敗的招牌,那麼人們更有理由要求公眾、媒體、政府對學術界進行監督、管理。(北京《中國青年報》)

  4、表明大陸學界底氣不足
  在坦率承認學術腐敗普遍存在的背後,中國學界似乎還刻意地在隱瞞著什麼。鄧正來教授等人呼籲從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員)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生學術腐敗。這裏存在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呼籲從2006年開始?如果這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著名教授”是憑藉2006年前的剽竊抄襲和學術腐敗而成為“著名教授”,那麼,他們有什麼資格呼籲從2006年開始“不能剽竊抄襲,不能發生學術腐敗”呢?這種“呼籲”,如果不是學界刻意地想隱瞞什麼的話,至少表明學界的一種底氣不足。(日本《東方時報》)

  二、學術腐敗緣何越演越烈 

  1、學術資源分配不合理
  專門負責學術打假的楊玉聖教授將學術腐敗劃分為:權學交易、錢學交易、學色交易、學術不端、學術的低水準重複。楊玉聖和鄧正來教授認為,學術資源分配體制不夠合理、學術評價體系不合理、社會風氣和個人品行是學術腐敗存在的主要原因。 (北京《法制晚報》)

  鄧正來認為,現在學術界存在的潛規造成了一些腐敗的發生。比如國家重點科研專案、部級重點科研專案以及一些社科基金的申請和評審過程的相關規定,很容易為學術腐敗提供機會。因為,能申請到專案的,很多人沒時間專心“研究”,能專心研究的,又沒有機會申請到課題。(北京《中國青年報》)

  目前,中國的慣例是用行政決策的方式來決定課題申報與立項,而重大課題人員組成往往又是行政組織的翻版,科研活動充滿著行政色彩。一些機構有實力的科研專家如果沒有行政頭銜,他得到重大課題的幾率就少得多,這就迫使一些科研人員以種種手段向行政靠近,以獲取社會對科研的資源供應。(北京《新京報》)

  2、學術評價機制存在多種弊端
  學術腐敗為何如此猖獗、屢禁不止?其中有著複雜的深層原因。首先是某些管理和評價導向政策問題;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競爭機制的問題;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學術批評機制的問題。2002年出現北大教授剽竊事件,媒體及輿論的反應,本應是憤怒的聲討和理性的批判。但事實上卻並非如此。事發之後,作案者成為某些人的同情物件,而披露者王曉生反而需要自我辯駁:"我不是任何人的拳頭。"(廣東金羊網)

  學術腐敗,不僅僅是學術道德問題,更凸現了高校職稱評定之弊端。現在國內一些高校做什麼事都要看職稱,極力推崇“惟職稱論”,而學術成果的多少直接關係到一個人職稱的高低及未來的發展走向,於是又大肆吹捧“惟成果論”;學術評審機制和職務評聘制度不健全,又為不能安心搞學術、科研的人提供了學術腐敗的土壤,為弄虛作假和粗製濫造打開了方便之門。可以說,正是這種錯誤觀念和制度缺陷,造成了今日學術剽竊之風倡狂不已、為害甚烈。(北京人民網) 

  盛行於學術界的不正之風,其根源在於現行的學術評價、人才評價機制以及人才評聘機制不盡合理。既然如此,就應該把教學與科研、教書與育人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比較全面、客觀的評價教授真實水準和綜合素質的考核評價體系。唯有及早進行思想轉變和制度變革,才能徹底刹住此學術歪風,制止住此學術腐敗,才能從根本上還學術領域一片明淨的天空。有關專家認為,要克服教育領域的學術腐敗,關鍵是要建立公正的社會學術職稱評定機構,健全學術職稱評價體系,實行職稱評定回避制度。同時,還要對評定職稱論文數量規定做一次“大手術”,不局限於看中被評定者論文數量,而是要看學術成果及其品質。(北京光明網)

  現行的學術管理體制和一系列科研評審活動的運作方式,等級制度比較嚴格,過分看重職稱,科研成果表面化,使低職稱的教師申請科研經費和專案很不容易。很多年輕教師一步一步提高職稱時,已經錯過了出科研成果的最佳年齡。如果少數教師和科研工作者耐不住寂寞,坐不得冷板凳,缺乏嚴謹的學術精神和求真、求實、求新的高尚品質,就很容易誘發違規行為。(廣州《南方日報》)

  博士研究生抄襲現象越來越多,就與一些規定、制度有一定關係。在“讀博”的3年間,除了忙於應對較為繁重的課程,還不得不著手論文答辯,“跑單位”,找工作。其實3年下來,寫博士論文的實際時間只有一年多,而這期間還必須在相當級別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兩篇論文。發表確有新意的學術論文談何容易,在這種壓力下,有人難免會走抄襲之“下策”。

  在國外,博士論文的學術水準總體而言是相當高的,許多學者水準最高的著作,往往是當年的博士論文或在博士論文基礎上完成的專著。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他們完成博士論文的時間“上不封頂”。絕大多數人在幾年苦讀、拿夠學分、獲得博士論文撰寫資格後,還要三、五年或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博士論文,在這期間並不影響其找工作。(上海《上海青年報》)

  3、學術監督體系不到位
  “天下文章一大抄”,抄襲和剽竊幾乎成了中國知識份子和中國高校教師的傳統,更成為中國高校學術界最大的公害,有人戲稱為“學術蝗禍”,其氾濫之廣,已近法不治眾的地步。(北京中國網)

鄧正來認為,監督乏力也是導致學術腐敗的重要原因。他說,一些國家項目在結項之後,便沒有人管,對其中是否有學術剽竊、抄襲,甚至有其他的腐敗,沒有很好的監督體系。(北京《中國青年報》)

  4、學術腐敗懲處嚴重缺乏力度
  近幾年來,為了懲治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和高校都出臺了不少規定和條例。各種懲處條例是有聲有勢,但是給人的感覺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欠缺實際的東西。(北京《中國青年報》)  

  全國政協委員張鑒祖在“兩會”期間講了一個故事:南方一所大學教授的論文涉嫌造假,學校最後證實了這件事情,結果只是取消了他的教授資格。這位前教授的生活一切照舊,繼續在學校開設的公司任職,繼續掙錢。 

  張鑒祖委員說:“很多人都說,造假的代價並不大,其實還受益不少。”(北京新華網)

2005年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破天荒地動了真格手段,通報批評了19名在科研專案中弄虛作假的科研人員,並對情節嚴重者施以點名通報、撤銷資助專案、取消一段時間內的申請資格等重罰。

  相對而言,學術腐敗暴露之後的處罰手段和力度不足,導致學術腐敗成了潛在收益巨大而風險係數極低的行為。即使此次自然科學基金委痛下“重拳”,也只對3人進行了點名通報而已,對其他16人的“內部通報和處理”,就頗有“愛護”之意。(北京《北京青年報》)

  學術腐敗已經危及公眾利益,公眾有權要求學術界清理門戶、打擊腐敗不留情面。而目前看到的情況是,學術界對內部腐敗現象的曲意避諱,比人們想像的更甚。(美國《華爾街日報》)

  三、學術腐敗禍及當代危害深遠

  1、官場腐敗必然導致學術腐敗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院士、福建農林大學校長謝聯輝在福建團小組發言時直言,“學術腐敗”、“學官現象”,是對教育和創新型國家建設的一種腐蝕。這種風氣一旦形成,會“遺傳”、影響到今後幾代人做學問的品質和素質。
(北京新華網)

  去年爆出的幾起有影響的學術醜聞,一倒查經過,大都和“學官現象”有關。一頭挑著官位、一頭挑著學術職稱的“雙肩挑”人群,正在成為學術醜聞的高發人群。楊玉聖認為原因有二:一是學官們忙於管理和社會事務,顧不上做學問,由別人代勞,把關不嚴,結果就出事;二是學官們有名氣,帶的研究生也太多,管理不過來,容易出事。(香港《文匯報》)

  學術打假名人方舟子分析說,其他國家的學術不端行為往往只局限於學術界,但是中國學術領域的腐敗行為卻是與其他領域(特別是政治、經濟領域)的腐敗行為緊密結合。當前中國的科技、教育體制缺乏獨立性,容易受其他領域的腐敗現象的影響。一方面,官本位的體制使得科研、教育機構變成了官場的一部分,研究職務、頭銜都有一定的行政級別,例如系主任是處級、校長是局級、院士是副部級等等,名為學者,實為“學官”,因此,官場腐敗必然會導致學術腐敗,也必然要包庇學術腐敗。(北京國際線上網)

  高等教育問題研究學者、上海交通大學熊丙奇教授說:“高校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後,行政管理崗位的津貼基本按行政級別來確定,收入差距大大拉開。一些人為了獲得提拔、重用,不去踏實工作,而是緊跟某個領導,變‘為集體工作’為‘給某個領導工作’,更有甚者,為了爭奪權位,造謠中傷、誹謗傾軋。他們的工作與學術環境可想而知。”(上海東方網)

  現實中還有另一種現象:在管理人員謀求學術職稱的同時,擁有學術職稱的人,也希望自己能夠成為一個處級、局級幹部。學校領導也會用“升官”來獎勵那些有一定學術成果的老師,與此同時,一些在學術上稍微有所作為的教師,也會熱衷於謀求某個領導崗位,這些做法雖然會使他們剛剛開始的學術研究走向荒蕪,但他們本人卻可以用手中的權力調配更多的資源,照樣可以謀得學術界的地位。(湖南紅網)

  全國政協常委、著名社會學家、上海大學教授鄧偉志說:“我們有些學人在追求官位,想當系主任、院長、校長的教授現在越來越多,一旦在學術上取得一點成就,就希望在仕途上得到發展,似乎仕途發展成為對學術成就的肯定。另外,追求當官,還因為現在只要一當官就有了學術成果,他可以利用職權,承接課題,當圖書的主編,在論文上署自己的姓名。他認為一當官就有人幫他做一切事情了,而他周圍確實也會有一幫人主動幫他做這一切。” (北京《中國青年報》)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副校長馮培恩認為,“如果大學非要論級別的話,怎麼能要求專家學者不重視級別?!”馮培恩指出,機制問題不解決,“學官”現象短期內解決無望。(北京《中國教育報》)

  2、學術腐敗銷蝕民族發展動力
  學術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精華所在,學術的進步、知識的積累需要學者付出艱辛的勞動。如果學術腐敗現象越來越嚴重,願意潛心學術、悉心鑽研的人將越來越少。如此下去,何談“知識創新”?在“知識”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的今天,如果沒有知識創新,終將影響民族的文明發展和社會進步。(湖南紅網)

  現實中,人們比較關注的是行政、司法、金融等領域的腐敗,而學術腐敗由於離基本的群眾較遠,一般沒有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所謂的學術方面的腐敗,是在學術研究之中的不正之風,比如人情稿、金錢稿、色情稿,比如挪用研究基金、貪污研究基金、私分研究基金,比如剽竊他人成果、強佔他人成果、毀滅他人成果,等等。這些好像只是學術領域的事情,與普通人沒有多大關係,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學術腐敗扼殺的是民族的創造性,銷蝕的是民族發展的動力,壓制的是真正的民族精英,不但與一般人息息相關,長遠看,是在挖掘民族滅亡的墳墓。(北京新華網)

  3、“著書不立說”降低學術水準 
  在學術腐敗中,更普遍的是成堆成堆的所謂“學術成果”毫無新意,實際都是前人說過的話;一篇篇填充版面的“學術文章”絕大多數是低水準重複,一番“宏論”的後面卻空洞無物,真正有新意、有創見,哪怕是把一個小問題的研究稍微向前推動一步的文章都屈指可數,“著書不立說”成為新的“人文景觀”。(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與扭捏作態、羞羞答答地承認學術腐敗現象的存在相反,中國學術界的領袖們對中國學術界面臨的另一個嚴重問題卻諱莫如深,絕口不提。這個問題就是中國整體學術水準的連年下降。(美國《世界日報》)

  2001年初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研究院發表的2000年度“國際競爭力報告”顯示,中國的國民素質、科學技術和國際競爭力在世界的排名連續下滑:國民素質由1998年的第24位滑至第29位,科學技術由第13位滑至第28位,國際競爭力由第24位降至第31位。2002年,中國經濟的成長競爭力在全世界的排名是第38位。到了2003年,中國的排名降到了第44位,排在波蘭之前,南非和斯洛伐克之後。而在此期間,臺灣的科技競爭力則從1992年的世界第19位猛升為2000年的第10位。(北京《中國經濟時報》)

  中國學術界的學術水準到底有多低?看一下代表中國學術最高水準的院士就一目了然了。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由中國科學院院士洪國藩領導的“水稻基因組物理全圖”專案,它曾在1998年被兩院院士推舉為“1997年中國十大科技進展”的首項。可是,這項代表著中國科學最高成就的研究成果,其論文竟然只能發表在一個影響因數只有0.5,也就是相當於“學術垃圾”的刊物上。(新加坡《聯合早報》)

  另一個能夠說明中國院士學術水準的例子出現在2003年。當時,SARS瘟疫肆虐中國大地,對病原菌的鑒定成了SARS防治的關鍵。本來,對於搞傳染病學的人來說,病原菌的鑒定工作雖然說不上簡單容易,但卻可以說是已經程式化了。加上研究方法的改進,任何一個受過專業訓練、並且有過幾年工作經驗的人都應該能夠勝任此類工作。而由中國工程院院士洪濤領導的科研隊伍,卻犯下了極為低級的學術錯誤:他無視已經存在了一百多年的傳染病病原鑒定的金科玉律━科赫法則,而僅根據電子顯微鏡照片來鑒定病原。結果,他把冠狀病毒誤認為衣原體,從而把自己的科學研究及政府的防治政策引入了歧途。這個被國際同行評價為“違背常識”(“against common sense”)的學術錯誤,其直接後果就是使中國政府喪失了寶貴的時機,使SARS成為建國以來危害最大的瘟疫。(香港《文匯報》)

  中國學術界的水準還可以從中國的大學反映出來。據認為,中國的頂尖大學,也就是北大和清華,在世界大學中的排名位於200名之外。它們不僅在世界上落後,即使在亞洲也算不上是一流。有人統計,在2000年到2002年這三年間,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這六所全國最強的學校在《自然》和《科學》雜誌上總共發表了27篇論文,僅及哈佛大學的6%,劍橋大學的15%,東京大學的20%。考慮到這六所大學的規模(師生人數)都至少在哈佛大學的兩倍以上,因此可以說,一所哈佛大學的科學產出相當於大約200所中國一流大學(12÷6%=200)。這就是中國學術界與世界一流的差距。(廣州《南方日報》)

  另外,根據發表論文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論文引用率來衡量,2002年中國的物理學在世界上82個國家中居第66位,與新加坡、白俄羅斯、古巴不相上下。排名最高的中國大學是中國科技大學和北京大學,分別為第551和552位。靠在國內刮起SCI旋風起家的南京大學,其化學論文總數在1992-2002年間排在世界第41位,但如果按平均引用次數來計算,它的排名卻一落千丈,居第675位。所以說,中國的學術界正在加速製造學術垃圾。(香港《東方日報》)

  4、急功近利心態摧毀大陸學風
  今天的中國社會是浮躁和急功近利的,這種心態也蔓延到了學術界。然而除少數天才外,學術成就和知識是要靠長期積累的,有一個厚積薄發的過程。至於文憑,也需要幾年的學習才能取得。學風浮躁,急功近利,這在學術界很普遍。高校中老一輩專家大多年事已高,中年一代學術基礎和實踐能力普遍不足,而學校和社會又給他們很大的壓力,要求他們很快出成果。許多高校為了增強所謂的“科研實力",都是用定量的辦法來衡量教師的業績,如在核心刊物發了幾篇文章,爭取了多少科研經費等,在這種情況下,自由獨立思考問題的人能有多少?(美國《世界週刊》)

  四、遏制學術腐敗刻不容緩

  1、“本校保護主義” 必須徹底根除 
  當前學界之腐敗不僅因外界感染,更由於內在的病變。學術本為“天下之公器”,可近年也轉而為利欲所驅動。“本校保護主義”保護什麼?就是既得利益。須知學術論著與成果發表的數量及其重要程度,不僅事關教授本人的聘任、工薪、獎金、名譽、地位,也事關所在院校或單位的排名、級別、重點非重點、能否進入某重點學科或某項特別工程,而在此種種名目的背後,均和大量的國家資金投入掛鈎。所以學校也以功利的目的與措施,大力推動和刺激教授們出科研成果。如此同榮共損的連體結構,萬一有誰急功近利不擇手段而有什麼閃失,又豈能痛下斷肢剜癰的決心?(新加坡《聯合早報》)

  “笑貧不笑娼”,這是過去對重利輕義的不良世風的形象概括。今天的高校和學界雖沒到那種地步,但越來越被金錢的杠杆所左右,也是不爭的事實。比如考量一個教授,也主要看他能搞到多少課題資金,才學與德行反倒變成其次。這樣一來,道義的原則和自律,難保不落到次席,學術腐敗也就有了滋生條件。看來,真正想徹底剷除學術的腐敗,還須從根本入手,再建一個重義輕利的新風氣。這肯定是個漫長而艱巨的過程,並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上海《新民晚報》)

  2、為免權力濫用 “學官”應該脫離 
  楊玉聖在公開信中談到了學官現象的危害。所謂學官是指知名學者往往擔任重要崗位的領導職務這一現象。他說,學而優則仕的社會認同是巨大的誘惑和陷阱。這些誘餌每時每刻都在引誘著學術人。為了以上這些誘餌,不乏鋌而走險者。(北京《中國青年報》)

  鄧正來還建議,為免權力濫用 “學官”應該脫離。他指出,一些學術項目的評審過程中,一些行政長官是評議人,結果評的是自己申請的課題。楊玉聖建議各高校副校長、黨委副書記以上的官員不要當碩、博士生導師。(北京《新京報》)

  從學術腐敗及其處理過程來看,權力因素被深深地捲入其中。現實中,學術腐敗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將所有這些因素穿起來的一根紅線,則是權力。可以說,學術腐敗現象無不與某種權力在現行學術體制中的嚴重濫用有關。(上海《東方早報》)

  中國現行的學術體制完全是以官本位為特徵的體制。這種官本位或官場化了的學術體制,遵循的完全是官場中的以權力為資源、以利益為指歸的權力遊戲規則。誰掌握著某種權力資源,誰就可以為個人的晉升和發展,或為小集團的利益創造實現其某種現實利益的機會,也就可以無視甚至剝奪他人的利益和機會。比如,去年曝出的幾起有影響的學術醜聞,大都和“學官現象”有關。(北京《現代教育報》)

  官場腐敗必然會導致學術腐敗也必然要包庇學術腐敗。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出路在於使權勢與學術脫離。但由於現行學術體制與官僚體制相結合甚至其本身就是官僚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所以學術體制的變革不是學者能為之事,甚至也不是學校一家之事,它最終的解決,還是需要整個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河北《燕趙都市報》)

  3、消除腐敗溫床 要靠完善法制
  教育部日前發佈《關於懲治學術不端行為的意見》,但教育部管轄權畢竟有局限,《關於懲治學術不端行為的意見》只是部門的行政措施,效力有限,不能全面制約和懲治形形色色的學術腐敗行為。科技部也出臺了一些懲治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但效力同樣有限。因此,通過立法來全面懲治學術腐敗是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手段。(北京《中國教育報》)

  安徽醫科大學醫療系教授汪春蘭建議,立法內容要包括建立權威的調查、取證、認定機構,明確界定哪些行為屬於學術腐敗行為,懲罰機制要有明確的量化指標,還要把對學術腐敗行為的懲治從教學、科研機構向專利、發明、新聞出版等領域延伸,涵蓋面力求廣泛等。(北京《科技日報》)

  為了消除學術腐敗滋生的溫床,當前迫切需要建構防範學術腐敗的制度性網路,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制度:

  一是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師評價制度,必須打破目前評價標準上簡單量化的做法,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要求重構教師評價標準,不僅對自然科學領域和社會科學領域採用不同的標準,而且對各具體學科也要根據自身特點明確相應的標準;

  二是建立專門的學術監察監督制度,尤其是各科研院所、高校應當建立專門的監察機構,條件成熟時還可以建立全國聯網的統一的監督網路,同時完善相關學術舉報制度,建立相應的學術舉報激勵機制,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三是要建立嚴厲的學術懲戒制度,任何制度如果缺乏相應的責任條款都不會有生命力,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要嚴肅追究和處理,其實,目前學術界的腐敗風之所以愈演愈烈,在很大程度上就與懲戒制度的缺失有關。(上海東方網)

  還可以用向社會公開曝光和建立誠信記錄的做法來治理學術腐敗。一些發生醜聞的單位之所以不願意擴大事態,固然可能有愛護學者的意思,但更多的還是怕“家醜外揚”影響學校的聲譽和利益。但如果將腐敗的過程和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懲戒的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樣。如果再配以嚴厲的學術懲戒制度,相信沒有多少人敢拿自己的學術生命開玩笑。(河北《燕趙都市報》)

  4、懲治學術腐敗 需有學術自由
  在“兩會”上,汪春蘭代表、李主其代表、石四箴委員都提出了懲治學術腐敗必須推動立法的建議。以法律來約束學術腐敗,是一種後發性的威懾性的約束,但是倘若如果現行的學術評價和認證機制不更改的話,依然以論文數量、科研成果為導向的話,學術造假恐怕法律也會力有所不逮。(北京CCTV)

  有一個擔憂是,法律是剛性的,而學術則有著很大的自由的空間,法律講究的是“無規矩不成方圓”,學術卻是需要打破一些固有範式,以實現學術創新。而沒有學術自由的學術創新最有可能導致自欺欺人的虛假學術繁榮。(重慶《重慶晨報》)

  學術理應有一個寬鬆和自由的環境,廢除掉那種唯成果是從的學界政績觀,給予學者和科研者以能坐冷板凳的時間,注重他們從事研究的過程的鑽研精神,而不是命令式的必須拿出什麼成績來,這才能可能導致有超越性的成果出現。否則,把愛因斯坦放到我們的現行學術評價和激勵機制下,那也充其量在國內混混日子罷了。(廣州《南方日報》)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27日透露,教育部正在考慮成立學風建設委員會等機構專門機構,來促進學風建設的經常化、規範化,通過加大行政力量狠抓高校學風問題。雖然,筆者毫不懷疑教育部藉此整治高校學風的良好意願和決心,但是這種通過增設專門機構,依靠強化“行政力量”來遏止學術腐敗的學術治理思路,是否真能起到廓清學風、療救學術腐敗的作用,又委實覺得難以樂觀。(新加坡《聯合早報》)

  從行政與學術不同的內在行事邏輯來看,這種行政化的學術治理思路,是否能對學術腐敗之症並能產生積極效果,就很令人懷疑。眾所周知,與講究“上命下從”、“科層等級”,並通過高度組織化力量追求即時兌現、整齊劃一政績的行政秩序邏輯截然不同,學術所以能健康生長發展,需要的是一種建立在主體充分平等、自由秩序生態基礎上,富於活力的對話、探討、創造機制,所謂“自由之思想,獨立之精神”,所謂“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寫一句空”。顯然,把這樣兩種行為邏輯、秩序格局完全格格不入的東西湊合到一處,希望以前者來治理後者,即使不說它將完全沒有效果,恐怕也會是得不償失的。(湖南紅網)

  具體從當前的學術管理現實以及種種學術腐敗亂象所以產生的根源來看,強化行政式的學術治理路徑,更是給人南轅北轍、抱薪救火之感。很明顯,目前中國的學術體制,過度行政化正是一大特點,行政力量幾乎無孔不入的滲透於學術秩序的方方面面:大到學術團體學術活動的管理,小到學術資格學術成果的評價,行政化無不如影隨形,比如我們的大學、學會是有行政級別,學術刊物、教授也是有行政級別的,而學術專案從規劃、申請到成果評價,行政力量同樣也是一言九鼎的最終決定者、裁判者。(北京中國廣播網)

  這種學術行政化、進而行政利益化的學術秩序生態下,為取悅於權力、博得行政認可,學術行為的非學術化、背離學術規律自然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比如,行政化學術評價論量不論質,以“抄襲”“造假”為能事炮製“學術成果”必然勢不可擋,而當學校、學科的生存發展均要仰仗行政力量所賜予的“級別”、待遇才能安身立命時,以向權力獻媚為特點的“學術公關”之類學風問題,又焉能不水到渠成、肆行氾濫?——緣此,“通過加大行政力量狠抓高校學風”、“治理學術腐敗”,究竟是對症下藥、藥到病除,還是緣木求魚、為淵驅魚,顯然不難判斷。(廣東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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