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近警戒線 收入分配改革再出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30 13:02:36  


中國的貧富差距逼近警戒線,收入分配不公平亟需解決。
  針對壟斷行業高工資高收入的調控風暴正在迫近。一份名為“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檔已進入徵求意見階段。在這份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起草的檔中,調節壟斷行業高收入被視為“最緊迫”的問題之一。10年前,中國就曾推出壟斷行業最高工資指導意見,但收入差距反而越拉越大,這一次,壟斷的冰山是否會在陽光下化解?本社匯選有關輿論,供讀者參考。(評論員:季 實 )

一、收入分配不公平 貧富懸殊主因

1、收入分配問題眾多
  中共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日前刊登了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執筆的一項課題研究報告。報告指出,目前中國收入分配相當不均,更為嚴重的是起點不公平:

  第一,目前中國反映收入分配差異的基尼係數為0.46,收入分配相當不均。

  第二,收入差距拉開的速率非常快。不到一代人的時間內,從相當均等拉開到這麼大的差距,比起經過若干代人才拉大收入差距的情況,衝擊力要大得多。

  第三,相對於收入分配來說,更為嚴重的是起點不公平。起點的不公平是指人們受教育的機會、健康的機會、遷徙的機會等等的不公平。

  第四,過程的不公平最為嚴重。過程的不公平是指人們的發展機會、進入市場的機會、從比較貧窮的階層提升的機會等等不公平。例如壟斷企業職工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收入過高,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實行區別對待的企業所得稅,國有企業改制中內外勾結低價處置資產,利用內部資訊或散佈虛假資訊惡意炒作股票獲取暴利,通過征地剝奪農民,通過關係或賄賂低價獲得國有土地,以及農民工工資得不到保障都就屬於過程的不公平。而且,在進入市場的機會上的不平等很多是與規則的設定和對規則的把握有關的,這又往往容易滋生腐敗。

  第五,公共政策對起點的公平關注不夠,各方面改革不到位引發過程的不公平。(韓國《朝鮮日報》)

  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在2005年9月曾刊發文章稱,中國居民的收入差距自從2003年以來急劇加大,目前已達到第二嚴重的“黃燈”警戒水準,若不採取有效措施,五年內將惡化為“紅燈”危險水準。(泰國《亞洲時報》)

  收入分配問題已牽動著幾乎所有層級的中國人的神經。今年年初,“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課題組公佈對在中央黨校學習的百餘名地廳級領導幹部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在回答“當前中國要特別注意解決好哪些問題”時,“居民收入差距”成首選;“2006年改革的關注重點是什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占鼇頭;“我國當前必須注意的主要風險?”“貧富懸殊”居榜首。(新加坡《聯合早報》)

2、貧富懸殊兩個成因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指出,造成中國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一是腐敗二是壟斷,要縮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敗治住、使壟斷行業實現市場化。知名經濟學者樊綱、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師曹遠征等人也直指體制是導致國民收入懸殊的首要原因,認為貧富差距拉大首先是國有壟斷、政府管制的舊體制沒有改革到位。(北京國際線上網)

  吳敬璉指出,消除解決腐敗的惟一途徑,是實現市場化,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權力尋租現象。(北京新華網)

  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也強調,腐敗不是市場化造成的,在計劃經濟時代,連售貨員賣豬肉都有公權,都可能出現腐敗現象——他可以決定賣給誰瘦肉、給誰肥肉。而市場經濟的改革,就是把大量的公權取消,變成私權。公權越少,監督、懲處腐敗的成本相對越低,越有可能懲治腐敗。(四川線上網)

3、公平效率必須兼顧
  收入分配的問題,實際上是公平和效率的問題。為了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找最優平衡點,需要在政策上有所調整:

  一是要儘快統一內資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並降低所得稅稅率,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由增值稅向消費稅轉型,降低企業稅負水準,增強企業發展後勁。 

  二是增加農民收入,遏制城鄉差距擴大的趨勢。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政策,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國民收入分配要向農業和農民傾斜,進一步落實"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 

  三是建立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失業、貧困、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必要時可開徵社會保障稅,以彌補社會保障資金越來越大的缺口。 

  四是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督和管理。要加快推進電力、石油、鐵路、民航、電信等行政性壟斷行業的改革,放寬市場准入條件;強化壟斷收益分配管理,調整壟斷行業的利潤分配制度,建立壟斷超額利潤上繳制度,將壟斷利潤收歸國家財政。 

  五是加大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收入跟蹤和監督。健全和完善居民收入統計調查制度,建立居民收入分配的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城鄉貧困監測體系。(上海《上海證券報》)

二、規範壟斷業收入 已成改革重點

1、厘清壟斷業高收入
  5月14日的一次高層論壇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直言“行業間工資差距過大,壟斷行業員工工資過高、增長過快的問題比較突出”。此被視作當局將對壟斷行業高收入採取措施的信號。

  步正發的講話引述有關統計數據稱,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的2到3倍,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間。(美國《僑報》)

  壟斷行業工資憑啥高出人均工資的10倍?按勞取酬,一直是社會理順分配秩序和分配關係的基本原則。但在行業壟斷下,這種原則往往被踐踏得體無完膚,誰擁有壟斷權、掌握壟斷資源,誰的工資福利就高、待遇就好,這已是工資分配秩序的“潛規則”。(北京《中國青年報》)
 
  壟斷企業職工工資厘定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即公平,要把壟斷企業職工的勞動時間、工作強度等與薪酬等有關的要素,放在社會大背景中衡量。既要考慮全社會的平均收入水準,也要考慮公眾的心理承受力。國家應該像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一樣,也為國有壟斷企業制定一個“最高工資標準”,而不是任其成為壟斷暴利的受益者。(湖南紅網)

2、徹底破除“壟斷福利”
  壟斷企業的福利受到民眾的普遍詬病。這種福利有兩類,一是指電力、石油、銀行、電信等壟斷企業,員工除可得到高於社會平均水準的工資外,還可享受到住房、旅遊、醫療等方面的福利,因而使其總收入遠高於一般行業。另一類福利則是壟斷企業以免費或極低的價格向其員工甚至家屬提供本企業生產的產品或服務。這類福利多集中於公用事業領域,比如公交系統職工免費乘車,鐵路職工坐火車免票,電力系統職工享受免費“福利電”等等。(北京人民網)

  形形色色的“壟斷福利”帶給人們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首先是“壟斷福利”轉嫁了成本,增加了公眾負擔;其次是加劇了社會的不公平;第三是加劇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北京《檢察日報》)

  “壟斷福利”最根本的解決辦法當然是,在公用事業行業破除壟斷,引入競爭,這些將會促使企業為了控制成本而壓縮或取消內部福利,即使保留相關福利,競爭本身也可賦予其足夠的合理性。而在此之前,則可借助更為獨立的機構對壟斷性公用事業企業的內部福利進行監督、清理。考慮到這些企業的公立性質,審計部門或者可以開展一次專項審計,向公眾報告、分析公用事業企業員工內部福利的成本,並通過輿論壓力,迫使相關企業重新思考、改革其內部福利制度。(廣州《南方都市報》)

3、要從制度根源入手
  6月26日的《經濟觀察報》報導,國務院在2000年前後曾制定過一個壟斷行業名單,“但是誰都不承認,最終只能在內部認定”。連界定壟斷行業都是難題,怎能指望它們拔一毛而利天下?究其原因,再強大的輿論也不具備約束力,不觸及壟斷體制背後的某些行政權力支撐,這種分配的不公便不可能改變。(北京國際線上網) 

  機會的不均等終將導致收入的懸殊,旱澇保收的壟斷收入正是建立在機會優先的基礎之上的。經濟學家樊綱說,收入懸殊有兩大原因,一是舊體制沒有改革到位,而舊體制的特徵就是一切都是公權;二是國有壟斷、行政管制的問題,造成資源行業和一些自然壟斷行業同其他競爭行業之間產生了巨大收入差距。(山東《齊魯晚報》)

三、改革公務員薪酬 彌合收入差距

1、改革公務員薪酬 陽光化是關鍵
  自1998年以來,大陸公務員幾乎年年有薪加,至今已6次加薪。現在的第7次加薪是在2003年醞釀,北京、廣東、上海等地已試點進行。跟以往每次加薪50或100元不同的是,這次加薪達到800元甚至上千元,工資單數字大幅增長,有人稱之為“三五八一”工程,意即在新工資制度下,科級官員年薪3萬元,處級5萬,廳級8萬,部級則是10萬。 

這次工資改革的特色,是“陽光工資”,即所有工資都體現在工資單上,減少灰色隱形收入。(香港《成報》)

2、公務員薪資水準 不能脫離國情
  縱觀世界各國公務員工資標準設定的經驗,公務員工資標準設定不僅在原則上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進步緊密相連,在具體操作方式上也要與GDP、物價指數、恩格爾係數等經濟指數掛鈎,這種設定方式不僅保證了公務員工資標準的穩定性,也考慮到了與時俱進調整工資標準的必要性,比較科學也能夠適應社會的快速發展,因而值得中國參考和借鑒。(北京國際線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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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工資標準設定的層次要合理化。中國中央與地方、東部與西部公務員工資存在差異的確存在不合理的因素,但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準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講也不可避免,也很難統一。因此,在設定公務員工資標準時,我們不僅要在政策上保持基本工資標準的統一性,在具體操作時,也有必要因時制宜、因地制宜,保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在設定標準的層次上充分考慮到中國的地域差異,實現合理化,但前提是把不平衡限定在一定的標準之內並與各地生活水準相適應,防止嚴重的兩極分化。(北京《工人日報》) 

3、公務員進行加薪 杜絕自說自話
  公務員收入遭受質疑的深層次原因在於,每一次加薪,實際上都是政府自己說了算。中國現行公務員待遇制度的確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中、初級公務員工資的確不高,這應該通過改革來解決。但是公務員並不直接從事物質財富的生產,其收入如何改革就該有章法,不能政府自己說了算。如何確定公務員的工資和福利範圍及其標準;公務員工資跟其他職業工資之間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如何協調其中的關係才有利於社會穩定和發展;公務員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加工資,在什麼條件下不但不能加還要減工資(比如遇到重大災難、未按照《教育法》投足經費等,就該減工資);公務員加減工資如何考核,由誰來考核,誰來監督等等,都應該建立相關制度來考量。(北京《中國青年報》) 

  納稅人的錢,主要用於公用事業,當然也包括支付公務員的工資。如果政府全心全意辦好公用事業,並且卓有成效,納稅人不會反對給公務員加薪。反之,如果公用事業辦得不好,亂決策亂拍板,不計成本,浪費巨大,揮霍嚴重,納稅人有權通過人大,提出削減公務員工資的要求。這一點,應該在公務員工資制度中體現出來。還有一點也要明確:公務員工資來自納稅人,納稅人有權知道公務員全部收入,因此公務員必須定期申報收入,接受監督。(山東《齊魯晚報》) 

  中國的公務員認為改革就是漲工資。這樣的改革只能使腐敗現象更加嚴重,使政府與人民更加疏遠,使社會更加不和諧。我們可以從每年報考公務員的“瘋狂”程度得出結論:中國的公務員待遇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是因為公務員的待遇太好了,才有那麼多人報考公務員;公務員不是供不應求,而是供大於求。所以,深化公務員工資改革也要應用市場經濟理論,不應該把給公務員漲工資作為改革的目標,而要把同工同酬作為改革的目標,即把工資高的降下來補給工資低的,要實行“利益回避”制度,誰提漲工資,誰就不得利。(加拿大今華網) 

四、遏制城鄉二元化 縮小地區分化

1、應摒棄城鄉二元化分割政策
  在今年“兩會”上,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呼籲,政府部門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應徹底摒棄城鄉二元分割政策取向,將數億農民全面納入政府的公共服務體系中來。(北京人民網)

  據指出,全國數億農民工居然不在城市政府公共管理服務範圍之內。很多城市在規劃基礎設施、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教育衛生和住房時,都沒有考慮農民工的問題。城鄉二元結構下整個政策是偏向城市的,社會保障也好、公共服務也好,都把農民工排除在外了。(北京新華網)

  正是由於長期的城鄉二元分隔政策取向,導致了各種資源在城鄉間分配不平等,進一步拉大了城鄉差距。比如學校、醫院等資源至今仍集中在城市。城市中小學校的人均公用經費數十倍於農村中小學校,農民生病亦無法得到與城裏人一樣優良的醫療服務。福利資源分配方面也是如此,全國500多萬名五保戶,過去一直由農民供養農村孤寡老人,而城市孤寡老人則多由公共財政供養。(廣東南方網)

2、戶籍並非打破城鄉二元關鍵
  應該清醒地看到,拆除已施行半個世紀的城鄉戶籍樊籬,不同歷史階段有不同的主要障礙和著力點,問題拖到今天,統一城鄉戶籍於打破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著重於緩解“三農”問題)決非主要抓手。換句話說,真要打破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大幅消解“三農”問題的壓力,難度和著力點均在戶籍之外。(上海東方網)

  打破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並非改革之目的,推進城市化,以盡可能短的時間讓數億農民變為市民,共用經濟發展之成果,才是社會改革的根本目的所在。若上述觀點合理,那麼大眾傳媒和社會各界就該深入思考:市場經濟條件下,真正阻礙農民變市民的障礙是什麼?難道僅僅是城市對鄉村的歧視及背後的既有利益格局難以打破?是城市容納農民的基礎設施、教育、福利保障跟不上?城鄉戶籍統一後,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真就那麼容易打破?

  其實,農民變市民不同于進城“趕集”,亦不同於進城務工,而是定居。這才是問題的實質———阻礙農民變市民的根本障礙首先在於想做市民的農民有沒有進城定居的頭道本錢! “頭道本錢”所指,關節點有二:先得有相對穩定的工作;還得有一大筆購買商品房的資金。很顯然,對多數渴望做市民的農民而言,穩定的工作和購房資金都還是奢望。(湖南紅網)

3、農民就業需有強力制度保障
  當前,大陸戶籍、就業等政策帶有歧視農民的意味。一是戶籍政策限制農民進城。中國長期實行以戶籍制度為主要標誌的城鄉二元體制的資源配置機制,並實行有差別的社會福利待遇政策。這種制度客觀形成城鄉生活對比反差過大,造成城市居民與農民的發展機遇的不平等。二是就業政策強制農民種地。城鄉二元就業政策將勞動力人為地分割為城鄉兩部分,對農民向非農領域轉移強加了許多政策限制,農民非農就業艱難。現在雖然放寬了農民工進城的政策管制,但是非農就業門檻依然很高,農民工大多從事環境差、收入少的強體力勞動,就業品質很低。(湖南紅網)

  從長期看,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是要將大量農業剩餘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和城市,實現這個目標關鍵是要消除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種種結構和制度限制因素。對此,首先應儘快打破城鄉、地區就業壁壘,建立跨地區、跨城鄉的統一勞動力市場,制定平等的勞動行業進入制度,實行公平的就業政策。(北京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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