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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5-07-27 16:21:11


  該“確認書”全名叫“複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其主要內容有:經招生組專家審核,確定你為複旦大學2015年“優秀推薦生”,推薦專業:社會科學試驗班和中國語言文學類。優秀推薦生,凡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綫者,將擇優錄取到上述專業(類)之一。

  由此可見,“確認書”的基本內容與前幾年的“預錄取協議”很相似,或者說,所謂“確認書”,其實就是“預錄取協議”的翻版。

  但是,如果從國家高校錄取政策看,不管是“確認書”,還是“預錄取協議”,都違反了教育部“26個不得”禁令中的“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的規定。也就是說,學生與學校簽訂的“確認書”或“預錄取協議”,并不受法律保護。

  那麼,筆者不禁要問:教育部門明令禁止的“承諾錄取”,為什麼還能屢屢發生?

  其中,有學生及家長的原因,也有高校招生組的原因。例如,學生及家長都有上名校的願望,明知道“預錄取”不靠譜,也想試試;再如,一些高校為了爭奪高分“狀元”,變著法“引誘”高分學生及家長簽訂“預錄取協議”或”“確認書”。

  因此,要防止此類事件不再發生,除了學生和家長要瞪大眼外,關鍵是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違反禁令或變相違反禁令的查處。希望教育部門“有案必查、有錯必糾、有責必追”,能從今年開始,從“複旦確認書”開始。否則,“禁令”不禁,今年“預錄取協議”變成了“確定書”,明年還不知又變成其他什麼“花樣”呢!(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姚明勝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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