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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患者的生命 誰能“承包”得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03 23:10:56


5月2日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魏則西去世的第二十一天,他的墓碑上刻著品學兼優、疾惡如仇等評價。
  魏則西的故事只是個案,而且事實是否真如網絡上流傳的那樣涉及到醫院科室被承包、此事與互聯網搜索引擎的競價排名有多大的相關性,這些都還有待權威部門的調查和澄清,而此事在真相模糊的階段就已引發如此之高的關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事件關聯到的幾個關鍵詞又觸到了人們對於醫療行業和醫院管理的“痛點”。

  早在2004年,衛生部就曾規定,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并以本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則規定: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這樣的規定,就是為了避免無資質的醫院、醫生混入醫療隊伍,但是從執行上看,醫院科室被承包,唯利是圖的商人投資整個醫院,從而成為幕後老板的情況并不罕見。這其中,最突出的或許就是“莆田系”的發展壯大。

  商人的天性就是逐利,我們雖然可以譴責進入醫療這樣一個特殊行業的無良商人,但是更期待的卻是嚴格的准入門檻和監管制度,從而把鑽錢眼兒的商人屏蔽在醫療行業之外。

  一方面,衛生部門理應徹查每一起醫患糾紛、患者死亡事件,并將其作為“清理門戶”的契機。比如魏則西之死,就有報道說相關醫院的背後和“莆田系”有著莫大的關系。對此,監管部門要及時出手,查出真相并公之於衆,讓相關的責任人和企業承擔責任。

  另一方面,究竟有多少公立醫院的科室被變著花樣承包出去?究竟有多少公立醫院存在幕後老板?這都需要徹查。規定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無論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為披上了怎樣的馬甲,都不應該逃過監管者的眼睛,否則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魏則西”。(來源: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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