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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違法成本過低是“宰客”根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7 23:17:47


  青島天價蝦、哈爾濱天價魚……近年來,發生在各地尤其是旅游景區的天價蝦、天價魚、天價菜等各類“天價宰客”現象并不少見,且呈現出此伏彼起,你方唱罷我登場之勢。

  不過,盡管消費者歷經周折,但還是在媒體的輿論“重壓”與當地工商、物價等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查辦下,絕大多數違規企業都會付出一定的“代價”,消費者被惡意侵占的權益也多少能够得到挽回一點。但我們也必須看到,有關部門對於違規餐館所給予的處罰與其用“天價”這種違規手段所獲得的巨大收益相比,畢竟還是顯得過於輕描淡寫了一些。比如:售賣38元一只蝦的青島某飯店起初不就是僅僅被罰款了9萬元嗎,只要多賣出去2000多只蝦就可以輕鬆“宰”回來了,而誰知道他們在被處罰之前又到底賣出了多少38元一只的蝦呢?

  也許正是因為這些餐館的違規成本過低,所以才會導致各類“天價宰客”現象不斷上演。如果相關職能部門能够發現一起就嚴厲懲處一起,并且通過較大額度的罰款使這些漠視消費者權益的老板們深刻感受到違法違規的慘痛代價,那還會有那麼多的無良企業膽敢“天價宰客”、以身試法嗎?除非是不想繼續經營下去,否則,但凡有一些理性的人也決不敢擅越雷池一步。讓違法成本高於違法收益,是法治所具有的強大力量。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現實情況卻并非完全如此。甚至還有為數不少的當地執法部門出於地方保護或者礙於其他原因,明裡暗裡地對違規企業進行偏袒與掩護,直到實在是“躲”不過去了,才會“小心謹慎”并且象征性地給予一定的處罰。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罰其實無異於隔靴搔癢,又怎能給這些以“天價宰客”為發財手段的無良企業造成沉重打擊,又怎能通過懲處他們讓別人警醒?

  當然,執法部門可能也有他們的“苦衷”。比如:相關法規制度還是多年以前制定的、相關條款已經過時、處罰金額只能根據當次違規額度計算,甚至一些文件已經明確規定死了處罰上限等等,再加之,當事雙方各說各的理,很容易導致難以在短時間內查清事情原委,判明對錯。

  但歸根到底,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關鍵還在於執法者的態度是否端正、是否堅決,對於維護地方經濟發展是否有正確客觀的認識。畢竟,法規過時了可以盡早修訂,事實不清楚就抓緊調查。當然,更應該頂得住說情壓力。如果不能秉公辦事,不能懲惡揚善,以儆效尤,我們的執法還有什麼意義?違法成本如此低廉,又怎能收到殺一儆百的效果?(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喬木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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