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長聚集在校園門口等待消息 |
3月22日上午,濮陽縣第三實驗小學發生一起學生踩踏事故,一名學生因搶救無效死亡,多名學生受傷。校長已被免職。
自2014年9月昆明明通小學發生小學生踩踏事故後,已經兩年多未聞此類消息了。2014年之前的兩三年裡,國內接連發生了多起校園踩踏事故。接踵而來的是連篇累牘的“防踩踏令”,各種提醒苦口婆心,三令五申,就差手把手教了。
就在人們以為學校已經相當重視事故防範,同時也具備了相當高的應急能力時,濮陽縣第三實驗小學的這一場災難戳破了幻覺。原來,危險的影子從來就沒有離去。
濮陽縣第三實驗小學曾於2008年1月獲濮陽市“安全文明學校”榮譽稱號。前面到的昆明明通小學更是國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雲南省一級示範學校”。往前數,出事的“名校”還有。
事實說明,踩踏事故的發生,和學校的“品牌”沒有必然的關聯。關鍵看一點:是否把規定落實到位了?
2010年11月30日,教育部辦公廳就新疆阿克蘇一所小學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發布緊急通報。
通報中的規定非常細:各地要強化學生下晚自習、下課、上操、就餐和集會等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安全管理。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學校必須有值班老師組織疏導,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使學生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上下樓。
常識告訴我們,只要不折不扣地按此規定做,不太可能發生踩踏事故。
而我們從新聞中不難看出,涉事學校并沒有完全落實相關規定。據報道,濮陽縣第三實驗小學當天組織月考,學生們考前上厠所時發生了意外。事發前,有校領導疏導學生有序下樓,然而,“學生們像洪水一樣往下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