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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改簽差價平攤”有霸王味道
http://www.CRNTT.com   2018-04-15 16:34:06


  中國民用航空局正在考慮,未來因天氣等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攤。

  我們先要理清原委:在此之前,3大國有航企——國航、東航、南航的處理改簽問題方式大同小異,即航班延誤超過15分鐘或者航班取消,可以實行全額退款或者免費改簽一次,在規定期限內改簽航班,改期費、差價都不需要付,升艙除外。據了解,民航局發布的《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已經完成意見征集,相關意見是“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此時又宣稱“航班改簽差價平攤”,似乎在逐步試探市場和消費者的反應。

  民航局稱,差價費用平攤有一定合理性,因為是各種客觀原因造成改簽航班的,既不是旅客的原因,也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貌似公平合理。但他們有意無意地忽略了航班延誤原因很多,除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以外,所謂的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等多種延誤,旅客是無法預見的,是從航空公司方面得知卻無法驗證的。換言之,機場方面說什麼就是什麼,這種情況下要旅客承擔部分改簽費用,不合情理。

  依照《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旅客購買了機票,支付了票款就是和航空公司簽訂了運輸合同,航空公司負有將旅客按時、安全送達的合同義務。當旅客已經來到機場,卻遭遇航班延誤及改簽,本身已付出時間成本和精力損失無法得到賠償,此時還要平攤改簽差價,有失公平,違背了相關法規中的公平交易原則。

  航班延誤是我國航空業的頑疾,其中航空管理水平不高是重要原因,航班延誤信息渠道不暢,發布不及時,讓旅客“痴痴等待”是不少航班的常態,也往往引發旅客與航空公司的激烈衝突。“航班改簽差價平攤”就是航空公司居高臨下、轉嫁成本的做法,既不符合法規,也不符合常理,涉嫌霸王條款。

  實際上,業內人士指出,改簽差價問題的關鍵在於現在國內航空公司之間還沒有互相打通,無法完全做到互相簽轉。因此要解決好“航班延誤、改簽差價”這類問題,機場、空域以及整個航空業,都要秉持開放整合的態度,制定統一結算標准,大力推行“無障礙簽轉”,既方便旅客,又節約航空資源,推動行業發展。在信息透明、溝通順暢、大力提高服務水平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航班延誤保險等救濟途徑,為旅客提供多種服務方案,均可有效化解改簽差價等矛盾,而不必首先想到將此包袱甩到不知情的消費者身上。(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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